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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建设范文(精选6篇)

2024-10-12 01:46:21 范文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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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建设范文(精选6篇)

篇1:新型城镇化建设范文

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为载体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筠连县政府副县长胡波

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怎样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这是一个涉及范围较广、涉及层面较复杂、建设历程较曲折的系统工程,其涉及产业偏向、城市功能定位、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安置等一系列政策、体制层面的问题。笔者认为,如果单纯从环境建设的角度来看待新型城镇化建设,坚持城乡环境建设与经济社会建设发展相协调的原则,以创建宜居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为目标,通过狠抓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提升城乡建设和管理水平,改善和优化发展环境,是能够有力促进城镇又好又快发展的。

一、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与新型城镇化的关系

所谓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即以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和村镇体系规划为先导,以道路街巷、重点区域、违规建设、城市村居、交通秩序、生态环保、交通沿线及村居容貌等为内容,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为重点,以显着改善城乡面貌、提高服务效能为目标的协调各行政职能部门联合执法的综合性行动。

城镇化,则是指农村人口不断向城镇转移,第二、三产业不断向城镇聚集,从而使城镇数量增加,城镇规模扩大的一种历史过程。一个地区的城镇化是一个相当复杂的、社会化的过程,同时也是考验政府行政能力的过程。

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表现为城镇人口的增加、城镇规模的扩大以及城镇经济社会、现代化和集约化程度的提高,人多了,城镇变大了,环境卫生、交通秩序、村居容貌等一系列问题如何管理?如果这些问题不能有效解决的话,城镇化建设也就仅仅是个口号而已。这是摆在执政者面前亟待解决的难题。由于许多问题之间存在明显的关联性,管理者通过全面统筹、综合协调进行治理就比

单方面“头疼医头脚痛医脚”的办法更为有力。因此,通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这一有效载体,统筹协调各部门行政职能,加大管理力度,实现城乡面貌根本改观,生态和人居环境全面提升,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基本确立,城乡群众文明素质明显增强,才能确保新型城镇化这一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内容

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坚持以规划为先导,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和村镇体系规划,抓紧编制(修订)并严格执行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及处理、城市污水处理、农贸市场、停车场等专项规划,并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快城乡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园林基础设施建设。二是规范城乡街巷摊点摆设,治理乱摆乱卖、占道经营等行为。坚持疏导与便民利民的原则,加快农贸市场建设,合理设置夜宵摊点和临时市场,加强综合管理,引摊进场并保持环境整洁。三是规范街道车辆停放,治理无序占道停车、阻碍交通行为。完善交通标识、标线等交通管理设施,合理设置车辆停放区域,严格停放秩序。四是规范城乡街道垃圾收运,治理卫生死角。五是规范城乡户外广告、牌匾、霓虹灯设置,重点治理广告乱贴乱画。六是规范建筑工地管理,治理噪音挠民、扬尘污染及建筑弃土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问题。七是规范规划建设行为,治理违法违规建设。八是加快城乡结合部的改造,治理城镇居民出行难、居住环境差问题。

三、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在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方面的思考

开展任何一项工作,如果没有一个结构合理的管理体制或者一套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这样的结果要么虎头蛇尾,治标不治本,要么就是部门间相互推诿扯皮,增大管理成本。笔者结合多年来在县政府分管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经验,认为顺利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有效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大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一些探索和尝试性工作。

(一)理顺管理体制,实施“大城管”城市管理新模式。所谓“大城管”,就是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城市管理由过去城管办一家“独唱”变为“一家领唱、大家合唱”,从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担负起城市管理的目标、责任和任务。它的最大优势在于,能够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和职能部门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有效整合各种行政资源,形成管理拳头,提高管理效率。这涉及到各行政职能部门之间块管关系的协调和县上与各个乡镇条管关系的协调。

从块管的角度,以前的行政执法,由于城市管理各部门之间存在职能交叉和真空,出现问题常常互相推诿扯皮,城市管理效率低下。通过实施“大城管”,整合城管、规建、公安、交通、环保、工商、卫生、环保、林业等部门行政职能,形成管理合力,效率将会大大提高。从条管的角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县—乡(镇)—村”的体制。县城城市管理由县政府负责,所需经费和相关管理由县财政划拨;乡(镇)村一级则按照乡(镇)政府的统一组织实行村民自治,县上根据各乡(镇)开展工作的情况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乡(镇)一定支持。通过块管与条管的有机结合,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工作体制,实现重心下移,形成“县城有城管、乡镇有城管、村上有城管”覆盖全县的“大城管”格局,有力推进城乡环境的治理,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取得长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一项涉及多部门、多单位参与,具有广泛社会性的系统工程,相关部门和单位必须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推动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县长任副组长,城管、规建、公安、交通、环保、工商、卫生、宣传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城管部门,负责日常工作和部门间的协调。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二是建立举报公示制度。设立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举报电话和信箱,在有关媒体上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举报的“脏、乱、差”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进行梳理,责成相关单位限期整改,达不到整改要求的,由媒体予以曝光。三是建立监督评价机制。组织社会各界人士加入环境卫生义务监督员队伍,对“脏、乱、差”问题及不文明行为进行举报、劝导、纠正,并将有关爱护公共设施、遵守公共秩序的规定进行宣传、讲解、示范。同时,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内容细化形成考核指标,义务监督员队伍的意见将作为县政府对各乡镇和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四是建立投入保障机制。一方面保障经费。县、乡(镇)两级财政逐步加大投入和改善装备,确保必要的城市管理经费开支,提高管理和执法能力。同时可以考虑开展市场化运作管理的方式,吸引社会、个人闲散资金和有效的管理手段保证城市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另一方面是保障队伍。科学核定城管执法队员、协管员人数,充实管理力量,保证管理需要。强化城管队伍的专业化培训,严格管理,建设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反应快速的城管执法队伍。五是建立市政工程规划设计和移交机制。充分发挥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对城市管理的基础性作用,增强规划的前瞻性、预见性,规划建设与管理要加强沟通与反馈,克服建设“后遗症”现象,做到标本兼治。凡是规划建设部门建设完工的市政工程,在进行规划设计和工程移交时,都必须有城管部门的参与,这样可以确保市政设施建设、管理的连贯性和一致性。六是建立宣传动员机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宣传栏、发放资料、举办市民学校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宣传教育工作,营造广泛参与氛围,发动城乡广大居民自觉投入到活动中来,养成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环境、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同时,以重大节庆活动为契机,将环境综合整治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使干净、整洁、优美的自然环境和文明、有序、和谐的人文环境得到经常性保持。

(三)加强立法,确保城市管理有法可依。从法律层面,我国在城市管理方面立法相对滞后,造成城管执法难,甚至有时会出现“师出无名”的窘迫,因此建议立法机关尽快立法,确保城管部门执法的合法性。从管理层面,县政府也要加快研究城市管理办法,通过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管理办法,统筹协调部门、乡镇条块管理,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确保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

篇2:新型城镇化建设范文

城镇化的主体是谁?城镇化的方式是什么?城镇化过程中的问题有哪些?„„湖北省两会上,围绕着城镇化的话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积极建言献策,建议地方政府打破与城镇化发展不相适应的制度瓶颈,释放制度红利以推进湖北新型城镇化建设。

湖北省省长王国生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湖北省城镇化率已达到53.5%,开始进入以城市型社会为主体的新时代。在卢斌代表看来,当前湖北省尚处于城市型社会的初级阶段,在经过以工业、投资主导的城镇化建设初始阶段后,应该逐步过渡到以消费为支撑的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新阶段。在这一过程中,应该从制度上保障核心经济要素的城乡流动,让城镇化成为“城市与农村的大合唱”。

一、推进城镇化是实现湖北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湖北城镇化的理论分析)

在 《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中指出,要把推进新型城镇化作为实现湖北省“十二五”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重大战略。这是因为,推进城镇化是实现湖北跨越式发展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推动力。

1.提高城镇化率可以引发新的消费需求。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的发展必须依赖于需求、投资及出口三驾马车的拉动,但需求的拉动是其根本,若需求不足,经济便会缺乏内在动力。我国的经济包括湖北在内目前处于买方市场,有效需求的不足,严重影响了经济的增长。扩大需求是一个十分有效的途径。推进城镇化发展,有利于大批农民进入城市,变农民消费为市民消费。同时,城镇化的发展能够加速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通过农业规模化经营提高农民收入水平,使农村潜在的消费需求变为现实的有效需求。

2.提高城镇化率可以激发新的投资需求。

城镇人口的增加,可以带来城镇包括交通、供水、供电、通信、文化娱乐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房地产开发等多方面投资需求等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可以拉动建筑

业、建材业、运输业等的增长,扩大生产消费需求。

3.提高城镇化水平能够推动服务业发展。

城镇化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注重于发展服务业,且相互促进。城镇化的发展不仅能够推动以教育、医疗、社保、就业等为主要内容的公共服务发展,也能够推动以商贸、餐饮、旅游等为主要内容的消费型服务业和以金融、保险、物流等为主要内容的生产型服务业的发展。同时,服务业也可以创造大量就业机会,是解决和扩大劳动就业的一个重要途径,消化城镇化带来的大量富余劳动力,从而进一步促进城镇化的发展。

所以,城镇化将成为扩大内需的巨大动力,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突破口和着力点。湖北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将进一步发挥城镇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提高全省经济发展的整体水平。尤其在当前,湖北省建设进入了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加快城镇化进程,对湖北省坚持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战略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4.城镇化建设是优化县域经济发展环境的突破口。

经济发展环境包括软环境和硬环境两个方面。硬环境的优劣与否,对一个县而言,主要体现在县城的市容市貌上。而市容市貌的改善,必须通过城镇建设才能实现。我省从治理县城脏、乱、差入手,确立了“以治脏来治懒,以治懒来治愚,以治愚来治贫,以治贫而致富”的指导思想,按照“领导重视,宣传到位,疏堵结合,严管重罚,持之以恒”的20字方针,制定了一套科学规范、行之有效的城镇建设方案,推行了“四大班子领导包片、县直单位一把手包路、每条街路都有单位负责全天保洁”的责任制,做到路路有人值勤监督,天天有人清扫卫生,确保了大街小巷、街容市貌的卫生整洁。实施了亮化工程,每条街道、每个社区都设置了路灯,在主要交通路口安装了红绿灯。通过城镇建设,扭转了脏乱差的局面,实现了绿化、亮化、美化,面貌大为改观,在为城镇居民营造优美的人居环境的同时,大大优化了经济发展的硬环境,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事实证明,从城镇建设入手,就选准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突破口,投入少,见效快,效果好。

二、湖北城镇化的现状及特征

城镇化率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志。改革开放以来,湖北省的城镇化水平有了较大发展,城镇化率由1978年的不到20%上升为2008年的45.2%,位居全国十五位,在中部六省中位居第一,但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湖北城镇化发展仍具有较大潜力。

湖北省城镇化发展具有以下的特点:

1.城镇数量较多,城镇化水平不高。

目前,我省有设市城市36个,建制镇735个,城市数量居全国第5位。城镇化水平用“五普”口径计算为41.7%,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总体上说,新增城镇基本上都是由整县(乡)建市(镇)而形成的,明显存在着“小城(镇)区、大农村”的特征,发展水平相对较低。

2.城镇空间分布东密西疏,主要城市沿交通干线集聚。

以丹江口—远安—宜昌—宜都一线为界,西部面积超过全省的40%,而设市城市的数量不足20%,建制镇数量仅占23%。而东部不但城镇数量多、密度高、规模大,而且还出现了武汉—鄂州(黄冈)—黄石城市连绵区(雏形)。此外,从单个城市看,全省城镇大多沿高速公路、铁路及长江、汉水等交通干线分布,这些交通干线附近,既是全省经济开发和生产力布局的主要地带,也是城镇分布和发展的主要轴线。

3.城镇规模结构两头大、中间小,首位度高。

全省城镇人口主要分布在特大城市武汉和众多中小城市,而且中间缺少100—200万人的城市。武汉的人口规模是第二位城市的6倍多,首位度之高在全国亦不多见。一方面,这种状况有合理性的一面。因为武汉不仅是湖北的省会,而且是中部地区的中心城市,其地位比较特殊,需要有足够的规模和实力;另一方面,也有不合理的一面,它说明我省其它区域性中心城市的规模不大,实力不强,尚不具备中心城市应有的综合型、多功能的职能,难以带动所辖区域的发展。对于一些市管县的城市来说,“小马拉大车”的现象依然存在。

4.城镇面貌有较大改观,基础设施发展不平衡。

改革开放后,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过二十多年的努力,我省的城镇基础设施发展很快,长期困扰的行路难、饮水难、入厕难、乘车难、住房难等问题得到有效改观,而且大部分城市的供水能力、少数城市的道路设施水平已适当超前,位居全国前列;就省域内城镇共享的基础设施而言,也有很大的发展,特别是高速公路、区域性供电设施等更是发展迅猛,从而增强了城镇间的相互联系,当然,也有不少指标排名靠后,尤其是污水处理和垃圾无害化处理还处于起步阶段,目前仅有污水处理厂21座,年处理量为2.5亿M,其集中处理率比全国平均水平低23个百分点,距离国家的要求还相差甚远。

三、湖北城镇化建设的问题

1.城市空间结构不合理。

湖北省的城市首位度为3.79,大于正常值2,武汉市“一城独大”,宜昌市和襄樊市这

两个省域副中心城市的区域辐射力不够,从而也导致了湖北省城镇化的空间不均衡性。具体表现为:一是我省城镇空间布局不尽合理。东密西疏特点十分明显,城镇主要沿交通干线或长江汉水集聚,东部城镇数量多、密度高、规模大,而西部城镇少,规模小。二是大中小城市与城镇的布局不够合理。缺乏梯次推进的发展格局,制约了城市的协调稳健发展。三是二级城市规模偏小。与我国东部沿海地区比较,我省二级城市的规模偏小,市区非农业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几乎没有(襄樊90万、宜昌70万),而江苏有5个,山东有4个,广东有5个。县城以下城镇人口总数为828万人,占全省城镇人口比重为30%。

2.城镇体系不健全,城镇数量多但质量不高。

中心市区周围缺乏城市群的支撑,这也是武汉区位优势突出而经济发展滞后的主要原因。湖北省平原地区和西部山区城镇布局松散,小城镇体系层次不分明。我省城镇数量在全国位居前列,但大中城市数量少,小城镇数量多,发展质量不高。除武汉市外,其它城市人口均未达到100万。县城规模一般在10万人左右,建制镇平均人口不到一万人,其中规模效益较差的小城市和小城镇比重超过了40%。城镇规模过小,使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设施因配置成本高而难以配置,导致城镇化质量不高。

3.异地城镇化趋向明显。

2000年后我省人口外迁规模急剧扩大,户籍人口与常住人口之差(即净流出人口)由2001年的298.7万人增至2010年的462万人。究其原因:一是工业化推进速度不快,产业发展对城镇化的带动作用有限。从2001年到2010年的10年中,湖北工业占全省GDP的比重仅提高了8.5个百分点,城镇化率仅提高了6.2个百分点;二是湖北的优势制造业属非劳动密集型产业,客观上造成了吸纳就业能力偏弱的现状,导致本省就业岗位提供不足。从2001年到2010年的10年中,全省非农产业就业比重仅提高了1.6个百分点;三是薪酬不高,湖北的就业人员工资相对沿海发达地区明显偏低。

4.城镇化进程中的土地利用问题突出。

城市发展和建设占用土地的速度过快,1990—2005年,我省城市建成区面积扩大了1.4倍,但城镇人口仅增长88%,土地扩张快于人口增长。“十五”期间,我省新增城镇建设用地68万亩,城市人均建设用地达130多平方米,高于100平方米的国家标准30%。城市用地规模弹性系数远高于1.12的合理水平。在城镇用地迅速增长的同时,农村基建用地也在增加,“十五”期间新增村庄用地47万亩,2004年,全国村庄建设用地2.48亿亩,按当年农业人口计算,人均村庄用地218平方米,高出国家定额最高值150m2的45.3%。2004年与1996年相比,我省乡村人口减少了11%,而农村居民点用地反而增加了1.7%。土地闲置浪费严重,据统计,到1996年底,我省共闲置土地14.75万亩,占实际建设用地总面积的5.8%,其中耕地9.2万亩,占闲置面积54%。我省政府明文限制农用地过快转化为建设用地,并要求实现占补平衡,但土地违法事件屡禁不止,土地缺乏规划,已有的规划和规则没有很好地执行。我省现有的财税制度使地方政府的财权与事权不协调,而现有的土地征用制度不能抑制地方政府的征地冲动,土地不仅成为地方政府的“第二财政”,而且成为招商引资的优惠条件和砝码,在城市化过程中土地资源的持续利用和保护缺乏制度保证,这严重威胁到我省粮食安全并导致城市扩展空间的紧张。

四、湖北城镇化城镇化建设的途径分析

1.县域城镇化是湖北城镇化的重点方向。

长期以来,中国的城市化模式,一方学者主张以大城市为主,一方主张以小城镇为主,双方各执一词,理由都很充分;又有学者干脆提出“宜大则大、宜小则小”的折中说法。

推进中国城市化的实质,是把农村剩余劳动力逐步转变为有就业、有住所、有社会福利和高素质的市民,并且逐步成为中等收入者。实际的情况是,简单的大城市发展模式走不下去。在现存资源配置条件下,具备资金、知识条件的群体大量涌进大城市,这使其进入门槛越来越高。特别是土地资源有限而购房需求旺盛,大城市住房价格快速上涨,交通、教育、卫生条件也难以适应。虽然大城市就业机会多,但生活成本高,农民工在新的发展机会和保证生活质量之间、政府在接纳外来人口和有效提供公共服务之间,都面临两难选择。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着城市发展的进程。同样,小城镇模式也走到尽头。遍地开花式的小城镇,造成土地资源大量浪费、能源利用效率低下,也带来严重的生态环境破坏。国际市场的变化,更使中小企业难以增加就业机会。人口达不到规模经济的要求,服务业也难以持续发展。这就造成,大城市特别是特大城市,转移人口“落不下”,而在小城镇,则“没人去”。由此可见,湖北即不能单独走大城市城镇化道路,也不能单独走小城镇的城镇化道路。走发展县城以下中小城市的县域城镇化道路应为湖北城镇化的重点方向。

2.县域城镇化的载体要以县城为重点,有条件的地方探索设立“镇级市”,扩权强镇。

截至2009年低,湖北省拥有20万(按城镇化率统计口径)以上的县城仅为10个;10-20万人口的为11个;接近10万人的为19个;5万人的为12个,不足5万人的为10个;建制镇平均人口不到l万人。规模效益较差的小城市和小城镇比重超过4 0%,由此导致全省城镇化率低。城镇规模过小,难以发挥其在城镇化过程中的集聚效应和拉动作用,文化、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资源难以得到有效配置。因此,湖北县域城镇化要实行非均衡发展战略,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好、潜力大的少数建制镇。由于我国县建制的长期存在,县城作为县域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不管是基础设施还是产业均已有一定的基础,加快县城建设对于推进城镇化进程具有事半功倍之效。首先可适当扩大县城规模。统筹城乡发展,将县城周边乡镇有计划、有步骤地纳入县城范围,以扩大县城规模,增强县城实力。其次要加强县城规划,明确其功能定位,增强产业集聚和对县域的辐射带动作用,不断增加就业岗位,提高吸纳农村人口的能力。

同时,有条件的地方探索设立“镇级市”,扩权强镇。所谓建立“镇级市”,就是把几个规模比较大的镇,按照城市的功能来建设和管理,实质上就是强镇扩权,解决乡镇责大权小的问题。“镇级市”的建立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要选择资源环境承载力较强、经济聚集程度较高、人口相对集中、公共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的小城镇。同时,成为“镇级市”以后,必须具备一定的城市功能。如产业结构、人口结构、社会结构上都要发生根本性变化,而不仅仅“镇” 为“市” 名称的更换。同时,“镇级市”应是相对独立的一级城市财政,能够承担起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公共财政投入经费支出。概况来说,镇级市的概念主要是让镇级政府承担起建设城市的职能,由镇级政府承担起县级管理的能力,解决城镇责大权小的问题,推动城镇向城市转型。设立镇级市意义重大,镇改为市,可以使它的功能比传统的镇更大,这样就可以提高城镇聚集人口和发展经济的能力。“镇级市”的本质是赋予城镇城市建设的能力,从而实现剩余劳动力的城镇化和本土化。

2011年3月,中央编办对宜昌市夷陵区龙泉镇进行实地考察,此番考察后,该镇将正式被列为城镇化国家行政体制改革试点镇,也就是被媒体称为的“镇级市”改革试点、湖北省同时接受检验的还有汉川市马口镇。在2011年湖北省建设系统一次会议上透露,将选择镇区户籍人口在5万人以上、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重点中心镇,开展“镇级市”试点,未来五年有望出现一批“镇级市”。

“镇级市”的提出并不是新的名词,国内的许多城市早就开始了强镇扩权的道路,如浙江、广东、山东省,并且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与此同时,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又有议案提出应该完善我国设立县级市的标准,把人口、经济、财政、税收以及城市建设达到一定规模和标准的县(镇)适度改设为市。并提出,建设“镇级市”要下放权力、做好规划,按照中小城市的目标进行规划、建设、管理。这意味着,国内首次将“镇级市”进入官方文件。湖北镇级市的建立,应积极吸收他们的经验,少走弯路。要加强对“镇级市“的理解,解放思想,协调县与“镇级市”之间的关系,积极探索给“镇级市”扩权,同时要理性推进“镇级市”,因地制宜,差别发展。

3.不断推进县域城镇化的基础设施建设。

要逐步完善县城和小城镇(尤其是重点镇)的供水、供电、通讯、有线电视、中小学校、医院等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城镇园林绿化建设,不断改善其人居环境。同时要扩展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来源,多方筹集资金,逐步建立起多元化的投资体系。只有不断改善县城和小城镇的硬件环境,才能够提高其招商引资力度,也才能吸引农民向城镇聚集居住。

4.要积极加快推进完善县域城镇化的社会保障制度。

县域城镇化的目的是为了吸纳更多有条件的农民进入县城和小城镇。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解除进入城镇农民的后顾之忧,是非常关键的问题。要从湖北的实际出发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使进城的农民在就医、教育、养老、失业救济等方面享受和城市居民一样的社会保障。同时还应尽快构建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只有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才能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积极支持和引导农村劳动力向城镇有序流动,进入平等竞争的统一的劳动力市场。

5.要积极争取县域城镇化政策支持。

篇3:新型城镇化建设范文

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城镇化的发展速度很快。1978至2013年间, 我国城镇化率由17.9%提升到53.7%, 年均提高1.02个百分点;城市数量由193个增加到658个, 建制镇已达20113个。目前, 随着我国城镇化发展步伐的不断加快, 诸多负面影响正在逐步加大。

首先, 生态环境压力着日趋加重。全国有近90%的大中城市在大气、水、固体废弃物等污染治理方面有待提高。有近70%以上的城市空气质量不达标, 流经城市的河流有近90%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由于城镇化的快速发展而带来的各种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日趋严重, 生态建设与城镇化快速发展间的矛盾日渐突出。

其次, 粗放式的经济增长方式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扭转。目前, 许多地区出于地方利益保护等因素, 产业结构调整及节能减排的进展不快。同西方一些发达国家相比, 我国的人均主要资源占有量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并且能源的利用效率较低, 2012年, 我国单位GDP能耗水平是美国的3.3倍, 是日本的7倍, 比世界的平均水平高2.5倍, 产业结构及经济增长方式亟待转变。

另外, “生态城市”建设的发展理念还没有得到全面的贯彻。西方发达国家为应对城镇化快速发展中的生态环境恶化问题, 纷纷依托生态学相关理论开展“生态城市”建设, 使城市的生态环境及经济社会发展等诸多方面符合“生态城市”建设要求。在我国城镇化建设中, 土地集约利用不足、城镇规模结构不合理、资源循环利用水平低及相关体制机制缺失等问题较突出。“生态城市”建设的理念和实践都有待进一步拓展。

二、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城镇化建设要破解人口与资源、生态保护、产业结构调整及城镇就业等方面的发展难题, 需更新发展方式和理念。我国在《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 (2014-2020年) 》中提出的发展目标是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城镇化格局更加优化、城市发展模式科学合理、城市生活和谐宜人、城镇化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等。要实现上述目标应充分注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 新型城镇化建设应注重软实力的培育

一个城市的综合实力包括硬实力和软实力两方面。硬实力主要指经济总量、财政收入、基础设施等方面, 软实力主要包括科技、文化、教育及体制机制等方面。20世纪80年代, 美国学者约瑟夫·奈提出了“软实力”的概念, 目前, 世界各国日渐注重“软实力”的作用。提升文化软实力已经成为我国的国家战略。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 软实力对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发展及核心竞争力的提升所起的作用日渐突出。在城镇化建设中应尊重城市历史文化发展脉络的延续, 注重培育与城市发展相适应的新人文精神及价值文化体系。应逐步完善城镇的文化号召力、教育发展力、政府执政力、城市凝聚力、社会和谐力、形象传播力、区域影响力和环境舒适力等软实力建设。

(二) 新型城镇化建设应创新城市管理机制

城镇化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 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方面的内容及政府部门、企业、社会组织及广大民众等各方的具体利益, 如何平衡各个群体的利益诉求, 取决于各级政府在城镇化发展中对各个群体利益诉求的整合程度。在城镇化建设工作中, 政府部门几乎主导着所有方面的工作, 应通过深化社会管理机制改革, 逐步改变过多依赖于政府的工作状态。西方在上世纪90年代开始创新社会管理理念, 强调发挥社会组织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 提出加强政府部门与社会组织合作, 从而建立有序高效的社会管理模式。截至2013年底, 我国共有社会组织54.7万个, 比上年增长9.6%, 涉及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环保及法律服务等诸多领域, 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力日渐扩大。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各级政府部门应通过出台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为社会组织构建参与城镇化建设建立平台, 逐步实现政府正由管理性向服务性转变。

(三) 新型城镇化建设必须统筹城乡协调发展

目前, 我国农户户均土地经营规模约0.6公顷, 由于农村的经济组织的规模普遍较小, 很难和大市场要素去对接。城镇化发展有利于农业生产要素的集约化经营, 以适应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模式的发展要求。据农业部统计, 截至到2013年11月底, 我国农民承包土地中, 仅有26%实现了经营权流转。农业现代化是城镇化建设的重要一环, 城镇化建设必须注重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应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及综合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大力发展农村各项社会事业, 以上措施的完善对加快农业的其它生产要素的流入, 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具有重要意义。另外, 还应进一步创新农村及城市农民工的职业教育体制, 建立适应市场要求的城市农民工职业培训体系。

(四) 新型城镇化建设要把注重“生态效率”贯穿始终

生态效率主要是指生态资源满足人类生产生活需要的效率 (产品或服务的价值/环境影响) 。目前, 我国城镇可再生资源的消耗比仅为8.7%, 我国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筑的比重仅为2%。要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效益统筹兼顾, 逐步建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就必须讲求生态效率。首先, 政府部门应在制定城镇化发展规划时应该正确处理长期利益与短期利益的关系、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之间的关系, 按照地区资源环境承载力及经济发展要素合理的安排城镇化的发展布局。其次, 通过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单位GDP能耗、城区人均建设用地、城市的绿化覆盖率等生态效率相关指标的约束, 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再次, 由于政府部门在城镇化进程中起的作用是巨大的, 应把生态指标纳入政府部门的工作绩效评价、目标责任制、综合考核等指标体系中。另外, 在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中注重水、土地等资源的集约利用, 鼓励利用新型节能建材型建设节能降耗型城市。

(五) 新型城镇化应注重发展的“内涵”和“质量”

具有关部门统计, 2013年我国的城镇常住人口是7.3亿人, 虽然统计城镇化率为53.7%。但是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仅有36%左右, 与西方发达国家差距巨大。大量驻留城市的农民工及家属, 没有进入城市的住房、社会保障等综合保障服务体系。2012年, 我国城镇常住人口 (不含16岁以下人员及在校学生) 的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仅为66.9%。众多常住人口在医疗、社保及教育等诸多方面没有融入城市发展体系中。新型城镇化应以人为发展核心, 要注重人口的素质的提升及社会综合保障水平的提升, 这是新型城镇化建设不可缺少的重要“内涵”。

篇4:新型城镇化建设及建议

关键词:城镇化建设;存在问题;建议

1 概述

随着我国现阶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不断推进,城镇化成为了重要途径,而“新型城镇化”也逐渐成为全社会各方所关注的话题。同时,新型城镇化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一并为我国的未来指明了发展方向。2013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2014年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改革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出台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积极稳妥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2 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意义

城镇化的过程是指农村人口转化为城镇人口的过程,其实质就是我国的城市化建设。对于我国现阶段来讲,“城”与“市”这两个概念相互渗透,同时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市”为“城”提供发展的动力,而“城”为“市”的扩大提供了源泉。一般而言,城镇的形成主要是依靠资源的自由流动,以此来实现城镇的聚集效应。市场可以调节城市的空间布局,使之趋于合理。与此同时在大型城市中形成了一系列的、复杂多元的、紧密相关的金融行业,而相互之间关系并不紧密的制造业不仅能够发挥专业化的聚集效应,还能优化周边县区甚至是农村的小城市格局。

总体说来,城市的来源可分为两类。即我国大部分的城市是从“城”(“都”政治中心)一步一步发展而来的,而其他国家的城市则是从“市”(市场)发展成为城市的。 如果将“城”和“市”两个概念剥离开来的话,就无法形成一个完整的概念。因此,城镇化就是要建成一个资源自由流动,市与城相互促进、良性发展的可持续建设之路。

3 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方向

3.1 土地流转 对于新型城镇化建设,农村的土地流转必将重新开始,是城镇化的必经之路。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已经明确指出,国家必将对征地制度进行完善和改革,为广大农民群众争取更多的利益,提高土地增值收益中所占的比例,并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对于广大农民群众来说,土地是他们的命根子,这项举措将使被征地农民的利益得到保护。为了解决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用地矛盾,土地配置的市场化和农村土地的资本化是以后发展的优化方向。

3.2 户籍改革 2012年党的十八大提出了“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根据十八大精神,对现阶段的户籍管理制度进行优化改革是未来发展的必经之路。但由于我国的国情以及各省之间的差异,因此改革户籍制度存在着困难,只能逐渐实施改革。

3.3 “城市群”战略 城镇化建设一直以来就是我国在发展中的重要部分。早在2002年的十六大上就已经提出了“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而在2007年的十七大上,进一步提出了“按照统筹城乡、布局合理、节约土地、功能完善、以大带小的原则,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进行补充。在2012年党的十八大上又提出“新型城镇化”。这一步步城镇化的推进和政策的完善都在为我国未来的城镇化建设的发展方向指明了道路。我国在城镇化建设中必将坚持“公平共享”、“集约高效”、“可持续”三个原则,不断推动城镇化建设。

4 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的不断发展,大到省级城市、副省级城市,小到地级和县级城市,都在不断对城市的硬件设施进行扩大和扩张,认为建造了“大”的马路、广场、建筑等就是在进行城镇化建设。同时在软件设施方面则把城市内部进行行业堆砌,进行无规划的“造城运动”。这些行为都将导致大量的资源浪费和效率降低。

4.1 土地资源大量浪费 中国虽然地大物博,拥有广大的领土面积,但土地资源却相对来说短缺。同时在城市化过程中存在的土地浪费情况使得土地资源短缺的情况愈加严重。因为土地城市化的速度远远超过人口城市化的速度,所以使得我国现阶段的城市化进展出现了“双重二元”这种存在着一定隐患的城市结构。

4.2 城市运营效率低下 在现阶段的我国国情下,在城市发展过程中起着决定性作用的是政府职能机构。由于行政级别越高的政府职能部门手中所能够拥有的权力越大,这些政府职能机构所能够左右城市化建设发展的影响也就越大。基于这种社会体制,近些年来政府职能错位,用摊大饼的方式推进城市化建设而日益严重的造城运动,都将对最终的城镇化建设造成或明或暗、或大或小的不良影响。降低了专业化水平和效率,同时也将造成城市交通不便、运行效率难以提高。

5 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建议

5.1 改革现行户籍制度 通过改革现行的户籍制度,让原先的农村户口与城镇户口享有同样的社会保障,享受同等的社会服务。减少所谓的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之间所带来的不公正。而改革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费用则需要通过财政改革来解决。

5.2 推进土地制度改革 土地制度改革已经是刻不容缓的事情,首先,从承认农民对土地的所拥有权利开始,要允许集体土地直接进入市场,取消征地环节,打破政府垄断,建立个人、集体、法人和政府多方参与的土地一级市场。这项改革对于城镇化建设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不仅能够增加土地供应降低房价,同时还可以给予农民工更大的实惠,在经济层面上对他们提供帮助。

5.3 对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进行控制 财政改革最为重要的意义是政府和人民如何分配经济资源,同时人民要对政府的财政预算等方面进行监督。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开始分税制度之后,地方政府开始作为一个整体,虽然地方政府的收入没有减少,但因为支出日益增多,长年累月之后造成了地方财政对于土地收入的依赖性不断增加,支出不断膨胀直至失控的状态。总体来说,如果地方政府的支出不能够缩减,民众不能对政府的财政预算进行监督和控制,那么城镇化过程中所产生的巨大费用必将成为民众的巨大负担。

5.4 取消对资源自由流动的行政性限制 对于资源的相对流动来说,放宽所谓的行政性限制是必不可少的一个步骤。一方面需要放宽对银行和金融市场的管制,让其自行调节参与城镇化建设;另一方面则需要对垄断行业进行适当的开放,要允许资源的自由流动,为市场增加活力,创造出更多的就业机会。

参考文献:

[1]裴巨将.关于城镇化建设的建议[J].经济工作导刊,2001(05).

篇5:新型城镇化建设范文

近日,《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发布。按照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的新要求,《规划》明确了未来一个时期城镇化的发展路径、主要目标和战略任务,是指导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宏观性、战略性、基础性规划。坚持以人为本,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是《规划》贯穿始终的一条主线,也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关键所在。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工业化进程加速,我国城镇化经历了一个起点低、速度快的发展过程。我们大致用了30多年的时间,走过了西方国家近百年的城镇化历程,成就举世瞩目。1978─2013年,全国城镇常住人口从1.7亿人增加到7.3亿人,城镇化率从17.9%提升到53.7%,年均提高1.02个百分点。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吸纳了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高了城乡生产要素配置效率,推动了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带来了社会结构深刻变革,促进了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全面提升。

与此同时,人口城镇化不彻底,成为城镇化进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目前农民工已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主体,受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影响,被统计为城镇人口的2.34亿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未能在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保障性住房等方面享受城镇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城镇内部出现新的二元矛盾,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人问题日益凸显,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诸多风险隐患。

以人为本体现在发展目标和具体规划的各个方面。在发展目标上,《规划》提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缩小2个百分点左右,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着重强调了要解决好现有“三个1亿人”的问题,在今后一个时期,要促进约1亿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引导约1亿人在中西部地区就近城镇化。《规划》还提出,在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具体部署中,要按照尊重意愿、自主选择,因地制宜、分步推进,存量优先、带动增量的原则,以农业转移人口为重点,兼顾高校和职业技术院校毕业生、城镇间异地就业人员和城区城郊农业人口,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也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对政府自身的改革和社会治理现代化,提出了日益迫切的更高要求。一些国家和地区的经验表明,城镇化率在50%左右的阶段,社会矛盾将进入一个集中释放期。比如英国19世纪中期的“宪章运动”,美国20世纪初期的“进步运动”,以及近年来在北非等地方爆发的社会冲突和社

篇6:新型城镇化建设

1.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保体系。

2.专家解读:推进城镇化要处理好几个关系:其一,大(大城市)和小(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关系。其二,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未来发展的关系。其三,城市自身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关系。其四,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关系。警惕城镇化变身造城运动

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如果将城镇化作为大搞“造城运动”的手段,结果可能新城涌现了,但农村衰落了。如果将城镇化作为发展房地产的手段,结果可能房价起来了,但内需下去了。应拿土地和农民进城落户挂钩

 著名经济学家、燕京华侨大学校长华生提出,中国土地制度城市化当中最大的问题是人口城市化和土地城市化的脱节,这跟这些年来推行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直接相关,不应拿土地跟土地挂钩,而应拿土地和农民进城取得户籍落户挂钩。以市场化改革激活城镇化红利

 叶琦:“改革是中国最大的红利”,有制度的改革,才有城镇化巨大红利的释放。高质量的城镇化,只能通过进一步市场化改革来完成,让要素自由流动,最大限度地优化资源配置。在这一过程中,政府需要做的,是将合理的顶层设计与积极的末端治理相结合,为城镇化造就良好的政策和法律环境,避免与民争利、公益缺位、功利上位等现象的出现。能否打破既有利益格局决定城镇化成败

 黄小鹏:现行城镇化模式之所以持续如此之久,是因为其中利益格局已在相当程度上固化了,受益集团和受损集团、强势集团和弱势集团在现有框架之内的博弈已经很难产生新的结果。因此,打破现有博弈格局,才有可能出现一个真正的新型城镇化模式。利益调整就是要削减或取消不当得益群体的得益,恰当补偿利益受损群体,这也是“包容式增长”真义。创造稳定就业机会是城镇化最大挑战  项峥:无疑,推进城镇化进程,创造稳定就业机会,不仅需要政府的政策推动,通过制度变革,在农民工去城市就业的现状基础上,加强基本社会保障,提高身份认同;更需要经济体本身强大的内在动力驱使,大量创造稳定就业的机会,真正促使农民工向市民的有序转变。因此,在中国如此庞大人口规模基础上推进城镇化进程,更需要改革创新的大无畏勇气和谨慎态度。城镇化投资要保证筹钱有道

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中卿:增加农业转移人口进城发展的资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是法律赋予农民的财产权利,任何人都无权剥夺。要通过健全农村财产处置市场和价格发现机制,鼓励和支持转移落户到城镇的居民退出农村宅基地和房屋交易,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其他集体经济权益的有偿流转或让渡,以此支付迁移和在城镇定居的成本,政府也要给予一定的安置费用。《经济生活》

为什么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①消费对生产具有重要的反作用,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城镇化形成的对衣食住行、城镇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等方面的需求,有利于拉动消费,扩大内需。②就业是民生之本,对整个社会生产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城镇化有利于带动就业,增加收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③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城镇化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

④科学发展必须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城镇化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怎样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①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②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高城镇化的质量和效益。

③全面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④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或“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提高城镇建设用地的利用效率。

⑤处理好市场和政府的关系,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

⑥发挥财政在促进社会公平、改善人民生活的物质保障作用,努力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

由小编屿离别整理的文章新型城镇化建设范文(精选6篇)分享结束了,希望给你学习生活工作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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