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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办法(精选6篇)

2024-11-27 23:08:25 名言名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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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办法(精选6篇)

篇1: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办法

**县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全面落实工作任务,确保项目规范实施,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及中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

第二章 项目内容

第三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及中医药健康管理等共11类43项。

第四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疾病预防控制、卫生人员培训、妇幼健康服务、食品安全、健康促进、公卫考核等共6类17项。

第五条: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及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按时限全面完成项目任务和工作指标。

第三章 服务对象

第六条:服务对象为县域内居住的所有城乡居民。

第四章 任务分工

第七条:县卫生局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基

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做好经费管理和使用、监督。并确定一名副局长分管公共卫生工作。

第八条: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县卫生监督所、县中医院(以下简称业务指导单位)依据工作职责,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具体实施单位进行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检查考核等。定期开展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业务指导、技术培训、检查考核等工作,完成相应项目工作任务。

第九条: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县医院、妇保院、中医医院(以下简称具体实施单位)具体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各项目工作任务。

第五章 工作职责

第十条:县卫生局主要工作职责:

(一)履行项目的实施主体职责,具体组织实施各项基本及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明确各业务指导单位和项目具体实施单位工作职责,协调各项目实施单位规范开展工作;

(二)负责对全县项目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督导检查、目标考核等工作,将考核与经费兑现相挂钩;

(三)按照服务规范及省市项目指导方案,制定项目具体实施办法、考核管理办法、资金管理、拨付、使用、监督等办法以及相关管理制度,规范各类项目的实施及管理;

(四)负责项目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上报等工作,及时掌握工作进度;

(五)组织实施项目工作的考核、总结、评估,对督导考核情况进行通报、排序;

(六)建立项目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人员实施责任追究,确保项目全面完成,规范运行。

第十一条:业务指导单位工作职责:

(一)受县卫生局委托,负责对相应项目进行安排部署、督导检查、考核评价、总结评估等工作;

(二)对相应项目开展业务指导、人员培训等工作;

(三)负责相关项目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上报等工作;

(四)完成县卫生局交办的其它有关项目工作任务。

第五章 人员配备与管理

第十二条:根据服务功能、服务人口、居民的服务需要,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设臵卫生专业技术岗位。1万人口内的乡镇配臵专职人员不得少于2名,1万人口以上的乡镇配臵专职人员不得少于3名。其他有关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根据需要合理配臵。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取得乡村医生证书或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乡村医生从业。

第十三条: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须具有法定执业资格。

第十四条: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岗位管理、绩效考核等制度。实行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自查、抽查与考核相结合的定期考核制度。

第十五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加强对公共卫生技术人员的教育,实施全面质量管理,预防服务差错和事故,确保服务安全。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县卫生局对业务指导单位管理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业务指导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细化对具体实施单位的督查管理及绩效考核办法,每月对具体实施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下达书面整改意见书,限期进行整改,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并向县卫生局报告检查和处理结果。

第十八条:业务指导单位因管理缺位、指导失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臵力,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第十九条:具体实施单位免疫规划漏卡、漏种、证卡册不符,接种率不达标,传染病漏报,隐瞒疫情,处臵不力造成疫情蔓延扩散;居民健康档案、信息资料收集上报不及时、管理混乱;孕产妇、儿童健康管理漏卡,保健内容不全,孕产妇免费分娩漏卡,普服叶酸不达标;健康教育宣传不到位,知晓率、形成率不达标;慢性病、重性精神病、结核病等重点人群管理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对相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具体实施单位绩效考核连续2年综合考核排在全县末位,或出现免疫接种空白,传染病报告、管理不规范导致传染病爆发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对单位领导一律先予以诫勉谈话,再按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必要时,可取消其从事公共卫生工作资格。

第二十一条:村卫生室未按时完成目标任务,要责令整

改,因工作失误导致传染病流行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取消其从事公共卫生服务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从业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第七章 项目考核

第二十二条:县卫生局会同财政部门,并组织各业务指导单位对具体实施单位每半年逐一全面考核1次;各业务指导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每季度自行组织对各具体实施单位进行考核1次;乡镇卫生院对辖区村卫生室进行考核。每年11月20日前完成所有考核工作。

第二十三条:项目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公平公正原则。考核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考核标准和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简便高效原则。简化考核程序,突出重点内容,抓住关键环节,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考核结果客观、真实、准确。

(三)督考结合原则。根据各单位职责的重点,采取督导检查与项目考核相结合的模式。

(四)绩效挂钩原则。充分发挥考核作用,考核结果与经费拨付挂钩,奖优罚劣,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使用效益。

(五)科学规范原则。考核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单项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机构考核与服务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办法,准确、合理地评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绩效情况。

第二十四条:项目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

(一)组织管理情况。包括组织保障、项目管理、人员培训、等情况。

(三)资金管理情况。包括资金的使用、核算等情况。

(三)项目执行情况。按当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要求,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和质量。

(四)项目实施效果。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知晓率、利用率和满意度等。

第二十五条:项目考核方法及标准(详见附件):

(一)项目考核方法:采取现场考察、查阅资料、电话调查、问卷调查等方法对有关单位和城乡居民进行考核和调查。

(二)项目考核标准:业务指导单位对具体实施单位的日常考核办法可结合附件进一步细化,由业务指导单位自行制定;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考核标准由乡镇卫生院结合本辖区实际自行制定。

第八章 考核结果应用

第二十六条:纳入各单位卫生工作目标任务中予以考核,考核结果全县通报,对考核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扬,对考核成绩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第二十七条:督导考核结果为核拨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的主要依据,县卫生局依据考核结果核拨公共卫生项目资金。

第二十八条:督导考核结果为被考核单位主要领导的考核、任免,人员奖惩及核定绩效工资的主要依据。

(一)每年在妇幼、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协管、中医药健康管理4个项目业务指导单位中评选出1个单位予以奖励,奖励基金为30000元;对在全市目标责任考核中进入前三名的项目业务指导单位予以奖励,奖励基金为50000元。受到奖励的单位必须将奖励基金全部用于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奖励,具体分配标准为单位主要领导30%,分管领导20%,其他相关工作人员50%。

(二)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每年设4个单项奖(妇幼项目、疾病预防控制项目、卫生监督协管项目、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对考核中单项在全县排名第一的项目具体实施单位(乡镇)予以奖励,妇幼项目30000元、疾病预防控制项目30000元、卫生监督协管项目10000元、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10000元。受到奖励的单位必须将奖励基金全部用于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奖励,具体分配标准为单位主要领导30%,分管领导20%,其他相关工作人员50%。

(三)对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后三名的单位主要领导,县卫生局予以戒免谈话;对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末位的单位主要领导,建议解聘或降低职务。

第二十九条:对在项目实施、督导、考核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报请有关部门进行核查,并依法依纪给予处理。

第九章:资金管理

第三十条: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并认真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加强资会管理。对于按规定免费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城乡居民收费。

第三十一条:各单位要按规定使用补助资金,必须将补助资金用于相关的人员支出以及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必需的耗材等公用经费支出。

第三十二条:补助资金用于各单位为城乡居民提供统一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范围内的各项服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不得将补助资会用于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备和人员培圳等其他支出。对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的,要报请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虚报、瞒报有关情况骗取上级专项补助资金的,除责令其立即纠正外,要相应核减专项补助资金,并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第三十三条:各乡镇卫生院具体落实村卫生室40%公共卫生工作任务,享受40%服务经费的要求。对无能力或不愿承担公共卫生工作任务的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要以书面形式进行情况说明;落实工作经费必须通过考核,保证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落实到位。

第十章 组织领导

第三十四条:为加强项目领导,县卫生局成立全县公共卫生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协调、实施、管理。成员由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县卫生监督所、县中医医院相关负责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分管项目的管理和组织实施。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项目是指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业务指导单位包括**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县卫生监督所、**县中医医院。

具体实施单位包括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中医医院。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由县卫生局负责解释。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1、**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国家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管理职责分工;

2、**县承担的国家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一览表;

3、**县国家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考核标准(试行);

4、**县国家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资金补助标准(试行)。

附件1:

**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国家基本 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管理职责分工

1、卫生局:负责基本及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的落实、管理,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组织实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救治、等项目。

2、妇保院:组织实施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降消项目、农村妇女两癌(乳腺癌和宫颈癌)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项目。

3、疾控中心:组织实施健康教育、预防接种、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精神疾病防治、慢性病防治、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治、疟疾防治、健康素养促进、地方病防治等项目。

4、中医医院:组织实施中医药健康管理等项目。

5、卫生监督所:组织实施卫生监督协管等项目。

6、爱卫办:组织实施农村改厕等项目。

篇2: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办法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拨付管理,是根据当年上级对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绩效考核后,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账务管理和使用管理。为保证资金专项管理,运作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特制订本公共卫生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一、资金来源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补助标准按常住人口每人每年45元。

2、区卫生局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3、区卫生局根据财政下拨经费情况及上半年考核结果,一般在每年7月下达当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50%到本账户。

二、专账管理

1、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要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拨入款项统一计入“财政补助收入-专项补助-基本公共卫生专项经费”科目,支出要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支出项目列支。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收入和支出必须严格财务制度,确保专款专用。专项资金的使用率要与项目工作进度相适应。

三、强化制度

为保证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的合理运用,严格管理,制订建立公共卫生项目资金专账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规范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是单位为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特定工作,由上级部门拨付给本单位的专项工作经费补助。

第三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一)专项资金应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专款专用,专项、专人审批开支,本着统筹安排、量入为出的原则,由院领导统一核算。

(二)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应设置“专项资金管理台账”进行日常管理,要定期对专项工作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专项工作完成后,应根据有关要求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第四条 专项工作业务经费报销,经办人必须在发票上注明每笔支出的事由,部门负责人签字证实,按报账审批权限送主管领导审批签署意见后,交财务列支。

第五条 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对支出项目的真实性负责;财务对报销单据的合规性、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财务制度负责;主管领导对支出的合法性、合理性负责。

第六条 所有报销原始凭证,必须内容合法,发票签章、字迹要清晰,项目填写齐全,要具备费用开支项目、单位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内容,大小写相符,不得涂改,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四、严格管理,接受监督

1、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及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定期上报,提高项目实施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2、严禁通过弄虚作假等手段套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补助,或将专项资金挪作他用。

篇3:基层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探索

峰峰矿区隶属邯郸市, 辖9个镇148个行政村68个社区, 总面积320平方公里, 总人口50.8万, 其中城镇人口31.1万。拥有各类卫生机构399家, 其中三甲医院1家、二级医院3家、一级医院13家、社区卫生服务站5家、村卫生所、个体诊所及企业保健站356家, 形成集预防保健、医疗救治和科研教育为一体的综合医疗卫生体系。

2 项目基础

2.1 卫生防疫网有待经费维系

在计划免疫工作的基础上, 经过2003年非典事件后, 传染病管理日益加强, 逐渐形成的区—镇—村三级卫生防疫网。除预防接种补贴部分经费外, 疾病防控技术指导是维系网络运行的主要手段。三级卫生防疫网急需有效、稳定的经费支持, 才能更好地发挥公共卫生服务职能。

2.2 人员结构不合理

长期以来, 防疫工作没有经济收益, 且无政府经费保障, 基层单位多安排闲散人员或临时招聘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人员数量少且多数身兼数职;同时, 无应有的学历和职称, 职业素养和业务能力不高, 制约着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开展。

2.3 基础设施落后

办公用房与临床科室混杂, 无独立通道或相对隔离;办公计算机在传染病实行网络直报后均已装配, 但半数单位计算机作为重要资产安放在院长办公室或与其他科室合用, 性能配置偏低。

2.4 工作缺乏主动性

对工作没有长远计划和系统安排, 缺乏主动性、积极性。疾病防控工作依赖于疾控机构的频繁催促和业务指导, 许多工作浮于表面、流于形式, 盲目应付工作指标和上级检查。

3 问题成因

3.1 受现有经营模式和认识水平制约

基层领导多注重单位经济效益的运营, 较少从民生的高度考虑公共卫生, 有悖于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 个别单位认为疾病防控要求细、检查多, 耗费精力且责任追究性强, 影响医院正常医疗业务开展, 存有抵触情绪。

3.2 社会工作的繁重性

疾病防控工作要求工作人员不仅要有娴熟的专业技能, 还要有丰富的社会经验, 以及较高的亲和力、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等综合素质, 同时做到“腿勤、嘴勤和手勤”, 即不仅要走下去, 还要应对社会各层面形形色色的个体进行宣教、劝导、干预, 及时开展相关调查和书写记录。

3.3 防控效果的延时性

采取防控措施后的效果不能立竿见影, 特别是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病防治, 群众见不到药到病除的效果, 对防控工作失去信任, 阻碍了工作的开展。

3.4 考核激励机制引导无力

在政府投入严重不足的情况下, 财政按人头下拔, 经济杠杆使基层单位向医疗倾斜, 重医轻防, 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沦为“鸡肋”。

4 公卫项目管理措施

4.1 完善服务体系

在区—镇—村三级卫生防疫网的基础上, 逐步构建依托经费管理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区卫生局统领全局并负责经费管理, 区疾控中心负责技术指导保证服务质量, 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站按每5 000人口配备1名公卫人员的比例设立公共卫生科, 负责本单位公共卫生项目的协调管理, 上对口区疾控中心、下对口村卫生所。各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成立公共卫生服务区, 与临床诊疗区相对分离。在服务区内设立健康教育室、预防接种室、网络直报室、心理咨询室、慢病管理和老年人保健科, 配备计算机及宽带网络、档案柜等必要的硬件设施。

4.2 优化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在人员留用、技能培训、职责与奖惩等方面细化考核方案, 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行团队分片负责制。充分发挥乡村医生或社区医生熟悉辖区人文地理环境和社会事务、临床医生熟悉疾病诊治和患者信赖的特点, 盘活卫生院优势资源, 将临床医生、乡村医生或社区医生等2~3人组成一个服务团队, 负责辖区内几个社区或街道目标人群的诊疗、随访、用药指导、生活方式指导与行为干预、健康与防病知识宣教、疫情处理等工作, 并告知居民联系电话, 随时提供出诊或向上级医师转介等服务。随访工作可采取入户和门诊预约相结合的方式, 免费为居民测血压、血糖, 填写随访登记表, 并由受访人签字。随访工作结束后及时将随访情况录入居民健康档案;诊疗活动可随时调阅健康档案, 随时补充档案信息。

4.3 强化培训指导

疾控中心作为项目管理和业务指导单位, 每季对所有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站) 检查指导一次, 及时发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 现场进行指导, 针对存在问题书写指导记录;定期对基层单位开展技能培训, 使基层单位熟练掌握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和相关要求。同时将指导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汇总, 作为重点培训内容向所有单位进行讲解, 提高基层单位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4.4 实施绩效管理

疾控中心对基层单位半年考核一次, 了解各单位落实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情况, 并及时将考核情况通报全区。

4.4.1 工作总量及时收集、汇总基层单位绩效报表, 动态掌握其工作总量。

4.4.2 工作质量

采取入户走访、电话询问、门诊随机问卷调查等形式抽查5~10名目标人群, 核对基层单位随访资料的真实性, 同时了解随访效果。

4.4.3 现场考核

查看项目工作的活动照片、录音录像、现场记录和档案资料等, 了解项目工作的真实性和防控效果。

5 讨论

5.1 人才是制约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的关键

卫生单位没有人事自主权, 在现有编制情况下, 只能对现有技术人员进行优化配置、服务转型, 努力适应公共卫生服务的需要;同时, 期盼国家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解决卫生单位人才严重匮乏的现状, 推进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顺利实施。

5.2 健康教育效果应结合知晓率等指标综合评价

健康教育工作无论是在急性传染病, 还是在生活方式不良引发的慢性病防控中的作用至关重要, 但因考核方法和标准难以准确把握, 基层单位的健康教育工作停留在挂标语、发宣传单和拍照片等表面工作上, 形式化严重。现阶段主要从工作开展的次数、种类等形式上进行考核, 随着项目工作的推进, 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效果应从更深的层次展开, 如健康知识知晓率、健康行为形成率、甚至于慢性病和传染病的发病率等指标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引导健康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5.3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存在较高难度

基层医生的优势在于熟悉基层情况、有责任心, 可以胜任随访和日常一般情况处理等任务。但在精神疾病的筛查发现和康复指导方面, 因其专业性强, 基层医生往往力不从心, 难以完成专业机构确定的指标, 效果有待探讨。

5.4 电子信息技术应发挥更大作用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 将个人姓名、血型等基础信息、预防接种史、过敏史、既往病史、用药情况和血压、血糖、体重等监测数据记录于电子卡片中, 随身携带, 方便医生和居民本人。纸质档案可作为电子档案的备份, 及时更新备查, 以防电子卡损坏或遗失。

参考文献

[1]许速, 倪政, 蒋小华, 等.项目管理在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中的应用探索[J].中国初级卫生保健, 2009, 10:4-6.

篇4: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办法

【关键词】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资金管理;北京市某区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是指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的补助资金。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是我国政府坚持以人为本、落实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则是落实此项惠民政策的有力保障。各级政府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 合理确定各项服务补助标准,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服务数量、质量,在绩效考核后安排和拨付资金。虽然财政和卫生部门在资金的管理、项目实施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但也存在着项目成本测算不科学、会计核算不严谨、财务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因此必须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保障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一、北京市某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现状

1.经费来源

公共卫生资金来源主要为三个方面:一是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承担对全国居民健康危害较大的公共卫生问题的防治经费,以及对一些特定卫生问题、特定地区和特定人群的公共卫生费用;二是市级资金,依据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承担不同比例的公共卫生费用;三是区县政府资金,主要用于负担部分公共卫生人员的工资和运行经费。2014年国家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由原30元提高至35元。主要用于部分项目覆盖人群、服务类别、服务内容的调整。北京市某区由于经济实力较强,2014年补助标准为收支两条线运行模式辖区补助标准人均8元,购买服务运行模式辖区补助标准人均45元,按照辖区人口374.5万人计算,补助金额为10825.20万元。全部资金来源于区县政府资金。

2.成本补偿

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运行模式的不同分为两种补偿方式,一种以项目耗材消耗作为成本测算依据进行补偿,一种以收费价格作为成本测算依据进行补偿。收支两条线运行模式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于财政部门已负担了全部人员费用和机构运行的公用定额支出,所以采用仅给付耗材成本的补偿方式;购买服务运行模式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于财政不完全负担人员及公用定额支出,所以采用购买服务的补偿方式,以《北京市统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98版)为依据测算补偿金额。根据11项国家基本卫生服务项目的43个服务内容分别进行计算。

3.经费分配

卫生部门通过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内部考核与外部考核;综合考核与专业考核相结合进行“12+1”频次的绩效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兑现经费。2014年国家基本共公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分配包含两个部分内容:

(1)根据工作当量分配

根据工作当量分配金额占前三位的项目为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儿童健康管理。这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功能定位在常见病、多发病以及特殊人群的健康管理;居民对相应服务项目的认知程度以及项目在医生的日常工作中便于开展都有不分重要的关系。排名最后的为中医藥健康管理,该项目为2013年国家新增项目。统一项目服务标准、成本测算、信息系统升级对该项目工作的年度开展都有所影响。

①收支两条线运行模式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出现非均等化的现象。该模式的分配不能完全体现工作的完成情况。第一,该模式受成本补偿因素的影响较大,成本补偿高的项目在分配金额中所占比例也高。第二,由于有些工作的开展没有耗材支出,故在分配中没有体现。第三,部分农村地区受拆迁的影响,随着服务人口的减少服务当量的提供也相应减少。

②购买服务运行模式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出现非均等化的现象更加严重。第一,该模式的资金分配基本能够体现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第二,由于该模式的财政投入与收支两条线运行模式存在差距,仍然存在绩效收入与业务收入挂钩的现象,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人员更愿意开展基本医疗服务。第三,领导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重视程度也是影响工作开展的重要因素。

(2)根据考核结果分配

卫生部门综合日常考核(30%)及年终考核(70%)成绩进行年终奖励分配。这一方式避免了部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考核前突击完成工作,不能实现工作常态管理的问题。不同运行模式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年终奖励明细表,如表1所示。奖励分为优秀(≥95分)、良好( ≥ 85分且<95分)、及格( ≥ 80分且<85分)和不及格( <80分)四个档次。连续两年考核不及格将退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资金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成本补偿不科学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资金是一种成本性补偿资金,资金量的多少与提供服务量的多少是相一致的。以北京市98年制定的医疗收费价格作为成本补偿的依据,已严重背离了现在的市场规律,不能科学的反应提供服务的价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成本补偿应包含人力成本、材料成本、公用经费三部分,缺一不可。收支两条线运行模式社區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了许多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由于没有耗材支出故没有得到相应公用支出补偿。同时也会给财政部门造成错觉,认为开展基本公共服务只需要物资消耗,从而影响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偿政策的制定。

2.项目管理不规范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没有按照项目管理规范进一步细化项目实施方案,层层分解指标,整合项目资源,落实具体任务,从而使目标人群真正受益。项目工作开展只重表面形式,服务虚化,未形成日常管理机制,总是在年底绩效考核前突击完成任务。作为项目管理重要一环的资金管理也没有真正发挥经济杠杆作用。

3.经费拨付不及时

资金的及时、足额拨付,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工作的基本保障。财政部门每年项目经费拨付要在年终绩效考核后,经费拨付进度与日常工作开展出现脱节现象。造成财务核算不能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同时在各级政府部门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检查时,都需要重新进行数据调整,造成大量的人力、物力浪费。

4.会计核算不严谨

在人员支出方面,部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实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后仍列支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无关的各类津贴、补贴;在耗材支出方面,部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耗材支出与实际规范化管理人群使用量存在明显差异;在公用支出方面,摊销不合理,没有制定科学的分摊比例。单项资金支出公用金额较大,无法判断支出与项目的相关性。

5.财务监管不到位

在项目资金管理中,财务管理角色被弱化,许多单位把项目资金管理当作是业务部门的工作,把财务管理完全隔离在业务管理之外,造成了财务管理在项目中处于从属地位,无法发挥财务决策、监督、控制职能。

6.社会效果不明显

社区居民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知晓率不高,即使已享受了其中的某项免费服务项目,但也未能与国家为促进城乡居民平等地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联系起来,大部分居民并不清楚自己应享受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标准。

三、对策建议

1.科学测算成本,保障补偿机制

卫生部门每年应结合覆盖人群、服务类别、服务内容的调整,对每一个项目动作当量值进行调整,同时对每当量值所消耗的人力成本、公用支出以及耗材支出根据最新的人事工资政策和物价指数的调整进行精细化的测算,以确保成本补偿的科学性。做到“与时俱进”,并及时将测算结果反馈至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便于各项工作开展。同时通过科学的成本测算,对财政部门制定更加有利于公共卫生事业体系发展的补偿机制提供准确的依据。

2.规范项目管理,强化资金引导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根据辖区人口以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的达标率制定切实可行的、规范的公共卫生服务计划,分解到部门和个人,落实责任制。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日常管理机制,将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工作进行有机结合,使项目管理常态化。充分发挥资金的杠杆调节作用,对于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重点工作以及全区的亮点工作适当提高当量值,通过科学、规范、操作性强的考核机制奖优罚劣,最终使各项工作的开展落到实处。

3.加快拨款速度,提高资金效率

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快资金拨付进度,采取“先预拨、后结算”或“季度预拨”等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尤其是对实行零余额账户管理的收支两条线运行模式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减少拨款中间环节,采用国库集中支付方式,以确保各项目工作按进度开展,按进度结算。同时便于财务按照权责发生制进行账务处理,保证财务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4.规范会计核算,提供精准信息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进一步加强会计核算,对项目设置明细账核算, 做到项目资金来源清楚,去向明确, 使用明白,及时提供精准的会计信息, 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和挪用。不得支出与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无关的各种津贴、补贴;耗材支出应符合项目管理人群的要求;公用支出应采用阶梯分摊法,首先根据工作当量在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支出中分摊,第二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当量值所占比例进行二次分摊,保证公用支出与项目的相关性;严格按照基层医疗卫生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账务处理。通过耗材支出、公用支出、人员支出分层次的会计核算,使经费使用在财务报表上有一个完整的,更贴近于实际工作的呈现。

5.强化财务监管,确保全程控制

财务人员要将财务管理的职能定位于全面参与资金使用的决策和控制。树立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的管理地位,不能只是承担会计核算和资金支付等简单的服务工作,还应了解具体的业务规范,积极、主动的参与到资金管理的全过程。根据业务进度合理安排资金支付,保证资金的使用效率。努力做到事前积极参与、事中监督到位、事后及时结算。

6.加大政策宣传,提高参与意识

卫生部门要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微博等渠道;通过健康教育讲座、上门面对面随访、义诊、发放各种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使社区居民知晓并熟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服务内容和免费政策,促使广大社区居民积极主动参与,自觉接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最终让全区居民都能充分地、平等地享受到国家惠民政策的关怀。

参考文献:

[1]陈文珍.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的思考[J].知识经济,2013(20).

[2]姜颖颖.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项目成本测算模型研究[D].北京中医药大学,2012年.

[3]雷丽琴.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管理的几点思考.商场现代化,2010(3).

[4]于梅,于润吉.对财政专项资金执行进度太慢的分析和思考[J].卫生经济研究,2008(1).

[5]王永新,郑凤春,刘妍苏,王敏,于润吉.规范公共卫生项目经费管理行为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C].中国卫生经济,2014(9).

篇5: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共卫生服务管理,提高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等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促进全县公共卫生项目科学、规范、有序、有效开展,保障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安全、有效、便捷的公共卫生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略阳县域内实施的公共卫生项目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各级政府领导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第四条

县卫生局对全县公共卫生服务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第五条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全县预防接种服务、传染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健康教育、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II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等技术管理与指导工作。县妇幼保健站承担全县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以及严重危害妇女儿童健康的乳腺癌、生 理缺陷防治等技术管理与指导工作。卫生监督所承担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管理以及全县公共场所、学校卫生、医疗市场监督管理与指导工作。

第六条

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承担所辖区域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并接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站和卫生监督所业务指导。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卫生局成立全县公共卫生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项目实施的领导、管理、协调。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办,负责全县项目的计划、监督、管理、考核、资金拨付等工作。县、镇各项目指导和实施单位都要成立项目工作领导组织机构,负责承担的项目任务的组织、监督和实施。

第八条

各级项目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制度、管理办法,对项目工作实施情况组织监督和指导。

第九条

县项目办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组织相关单位项目人员外出考察和学习,也可以根据疾控中心、妇幼保健站、卫生监督所等技术指导单位的提议组织人员外出考察、交流和学习。

第三章

监督与指导

第十条

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接受各级政府和群众监督。各项目单位要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第十一条

卫生局项目办负责制定督导管理办法,组织全县项目实施的督导工作,也可委托疾控中心、妇幼保健站、卫生监督所按照指导的业务分工对县、镇、村项目实施工作进行督导。各镇卫生院负责对辖区的项目实施工作进行督导。

第十二条

督导的组织要做好督导计划,明确督导的目的、需要解决的问题、督导的方式方法、督导的时间、督导的范围、督导的人员以及组织等。

第十三条

对被督导的单位要有书面的督导意见,在督导结束后要撰写督导报告并上报县卫生局项目办。督导报告要描述督导的组织情况、发现的成绩和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时间等。

第十四条

县对镇的督导、镇对村的督导每年不少于四次。

第四章

人员培训

第十五条

县、镇、村各级项目单位按照县公共卫生项目办安排,组织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人员培训和学习。

第十六条

县疾控中心、妇幼保健站、卫生监督所按照各自负责指导的项目领域,根据各自工作开展需要组织对县、镇两级的项目工作人员培训。镇卫生院负责对辖区的镇、村级项目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第十七条

县级组织的培训以参加上级培训的人员或 聘请具有讲授能力的专业人员为师资。镇卫生院组织的培训以参加上级培训人员为师资,也可以邀请上级专业人员为师资。

第十八条

培训要做好组织工作,培训前拟定培训计划和通知,确定培训的时间、地点、师资、内容和要求,准备详细的讲义资料和培训前评估、培训后评估的资料。培训结束后将培训的通知、课表、报到册、培训前评估资料、培训后评估资料、培训小结、培训决算等装订归档备查,培训小结报县项目办备案。

第五章

任务与职责

第十九条

建立并管理健康档案

1、按照项目服务规范规定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包括居民基本信息,健康状况及卫生服务记录。

2、针对居民健康问题进行卫生干预健康指导,消除健康危害。

第二十条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登记、报告和处理

1、认真执行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登记、报告制度,严格按照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类报告方式与时限报告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做好传染病人处置、疫源地消毒处理、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管理工作,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

3、加强医疗市场监管工作,预防和控制食源性传染病及医源性传染病。

4、开展结核病和艾滋病患者的宣传、卫生干预、指导服务以及非住院病人的转诊、督导、治疗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

预防接种服务

1、掌握辖区0-7岁儿童人口基础资料,对辖区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进行登记管理。

2、在辖区居住的婴儿出生后或迁入后一个月内建卡、建证。各种免疫接种工作报表、档案填写完整,数字准确,上报及时,对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实行计算机管理。

3、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做好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补种、应急接种和强化免疫等免疫规划工作。

4、发生疑似异常反应及时报告和调查处理。

5、开展免疫效果监测和相关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分析。

6、接种门诊建设规范,冷链设备正常运转,测温记录及时准确。

第二十二条

高血压患者管理

1、对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制度。

2、对原发性高血压患者,每年提供4次以上的面对面随访。询问病情、监测血压、鉴别合并症,观察指导用药和饮食。进行针对性健康教育和生活方式指导。

3、每年对原发性高血压患者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做出病情与治疗评估,实行分类干预。

4、高血压患者随访检查结果和治疗干预措施录入高血压病专项管理档案。

第二十三条

糖尿病患者管理

1、建立糖尿病专项管理档案。

2、对确诊的糖尿病患者,每年随访不少于4次。询问病情监测血糖、鉴别合并症,观察指导用药和饮食,进行针对性健康教育和康复指导。

3、每年对糖尿病患者进行一次较全面的健康检查,做出病情与治疗评估,实行分类干预。

4、糖尿病患者随访检查结果和治疗干预措施录入糖尿病专项管理档案。

第二十四条

孕产妇健康管理

1、开展婚前期、孕前期、孕早期妇女保健。为辖区内婚前期、孕前期妇女提供咨询与指导,为孕早期妇女建立保健手册并指导孕期保健。

2、为孕产妇提供产后家庭访视和产后保健、营养、心理康复、家庭护理、母乳喂养以及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咨询与指导。

3、开展死亡入户调查。

第二十五条

0-6岁儿童健康管理

1、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对每名新生儿家庭访视2次,进行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等宣传指导,对新生儿进行健康检查。

2、开展婴幼儿健康管理,36月龄内儿童家庭随访服务不得少于8次,对儿童生长发育、辅食添加等营养及护理的咨询指导,常见病预防、五官保健、心理发育、意外伤害的预防指导;对贫血、佝偻病、肺炎、腹泻等疾病进行预防、治疗和对体弱儿童建立专案管理及时随访和健康行为指导。

3、定期对5岁以下儿童进行生存现状调查,对出生后的高危儿童在1年内随访3次,对每例围产儿死因入户调查。

4、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建立出生缺陷监测底册,从出生到1岁发现出生缺陷进行登记和建档管理

第二十六条

老年人健康管理

1、对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建立统一、规范的健康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2、指导老年人进行疾病预防和自我保健。第二十七条

健康教育

1、针对城乡主要健康问题,明确健康教育重点对象、主要内容及适宜方式,做好日常宣传、咨询。

2、通过社区宣传、入户访谈等方式,对重点人群以及 重点疾病高危人群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为重点人群发放健康教育处方。

3、定期到辖区内中小学、托幼机构、居民委员会等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

4、利用免疫接种、精神卫生、预防性病和艾滋病、无偿献血、生殖健康、禁毒和控烟等主题宣传日开展活动,进行突发事件应对的宣传教育。

5、指导城乡居民纠正不利于身心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帮助居民逐步形成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

6、开发适合本地工作实际的健康教育资料。第二十八条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1、建立统一、规范的数字化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档案和防治网络。

2、对纳入健康管理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每年随访不得少于4次。每年至少进行1次健康体检。

3、严格按照要求,实施卫生干预及康复指导。第二十九条

卫生监督协管

1、掌握辖区监督协管的对象基本情况,做好本底资料。

2、对纳入管理的对象,每年开展巡查不得少于四次,发现的相关信息及时向卫生监督所报告。

3、面向辖区内所有服务对象公布监督服务举报电话,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或县项目办报告或投 诉。

第三十条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实施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为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三病筛查(艾滋病、梅毒、乙肝)、“降消”项目,做好农村改水改厕工作,搞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

第六章

人员配备与管理

第三十一条

根据服务功能、服务人口、居民的服务需要,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设置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乡镇卫生院要求1万人口以内的镇配置项目工作专职人员不得少于3名,1万人口以上的乡镇配置专职人员不得少于5名。其他有关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根据需要合理配置。村卫生室至少有一名取得乡村医生证书或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乡村医生从业。

1、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须具有法定执业资格。

2、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定编定岗、公开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建立岗位管理、绩效考核、解聘辞聘等制度。实行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自查、抽查与考核相结合的定期考核制度。

3、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加强对公共卫生技术人员的教育,实施全面质量管理,预防服务差错和事故,确保服务安全。

4、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人员聘用、培训、管理、考核与奖惩制度,技术服务规范与工作制度,服务差错及事故防范制度,服务质量管理制度,档案、信息管理制度。

第七章

项目服务对象与经费补助标准

第三十二条

项目服务对象:县域内居住的所有城乡居民。

第三十三条

经费补贴单位: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单位,包括县级公共卫生服务单位、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

第三十四条

经费补助标准:人均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25元,其中:争取中央财政15元,省财政转移支付6.5元,县财政补贴3.5元。

第八章

考核标准、方法及经费补助办法 第三十五条

考核标准

1、按照公共卫生服务性质、内容、数量,将其划分为相应考核指标,由县公共卫生项目办编制县对镇的考核标准。各镇卫生院编制对村级考核标准。

2、考核结果运用:依据考核得分,将结果分为优秀(分)、良好(分)、合格(分)、不合格(分)四类。

3、根据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能力和卫生资源的可及性,定期研究调整考核内容和考核准值。

第三十六条

考核方法

1、绩效考核实行半年周期制度,由县卫生局组织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按照绩效考核细则规定的内容、指标、考核要求,通过资料核对、现场观察、走访座谈、询问调查等进行综合考评。

2、县卫生局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对有问题的地方进行复查。

第三十七条

经费拨付

1、县公共卫生项目办组织疾控中心、妇幼保健站、卫生监督所对各项目工作进行量化和细化,对每项任务确定相应的服务价格。

2、县公共卫生项目办根据各单位报表和考核结果,认定各项目单位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参照具体各项工作的价格,确定应支付的经费数额并公示。

3、县卫生局财务科根据各单位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和应获得的经费予以拨付。

第九章

项目补助经费管理

第三十八条

实行专账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建立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专账,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只能用于公共卫生服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挤占或挪用,违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九条

建立民主监督制度。进行居民满意度评价,将居民对公共卫生服务的综合满意度作为服务质量考核 的重要依据,各项考核评价结果进行公示。

第十章

信息管理

第四十条

各项目单位都要确定专人负责项目信息管理工作,配备满足工作开展的电脑、网络、电话等设备设施。

第四十一条

信息管理的内容和职责。

1、对本单位实施项目所产生的工作计划、督导和培训资料、总结、会议记录、上级下发的文件和资料、项目实施的相关资料、音像资料等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归档和保管,及时对信息进行分析,撰写分析报告,指导项目的实施。

2、按时上报各种信息报表和资料,对上报资料的真实性和逻辑性进行审核,对上报的资料归档备查。

第十一章

奖励和惩处

第四十二条

奖励。

1、对项目各种做出突出贡献和优异成绩的单位,按分别进行集体和个人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2、对项目管理和实施实行创新,取得的经验值得推广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四十三条

惩处。

1、县级公共卫生机构(包括县医院、中医院防保科)因管理缺位、指导失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不力,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2、镇卫生院免疫规划漏卡、漏种、证卡册不符,传染病漏报,居民健康档案、信息资料收集上报不及时、管理混乱,孕产妇、儿童保健管理漏卡,保健内容不全,孕产妇免费分娩漏卡,普服叶酸不达标等,要对相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公共卫生服务单位绩效考核连续2年排在全县未位,或出现免疫接种空白,传染病报告、管理不规范导致传染病暴发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对单位领导一律先予以解聘,再按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4、村卫生室没有按时完成目标任务,要责令整改,因工作失误导致传染病流行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取消其从事公共卫生服务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从业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5、信息上报不及时,信息资料不真实,存在弄虚作假,瞒报、虚报项目信息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第十二章

附则

1、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2、本办法由县公共卫生项目办负责解释。

篇6: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办法

理办法及实施方案

为规范和加强十一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管理和提高公卫工作的效率,更好地为辖区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让辖区居民切实感受到公共卫生服务所带来的益处,特制定本办法:

管理办法

(一)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负责人:XXX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统计辖区总人口数,为辖区居民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并进行系统管理。同时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及重症精神病等人群为重点,健康档案主要信息包括居民基本信息、主要健康问题及卫生服务记录等。健康档案要及时更新,并实行计算机管理。同时结合目标责任书及 月工作量统计表,每月进行督查及工作量统计。

(二)老年人健康管理 负责人:XXX 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及60岁以上“三无”老人进行登记管理,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对老年人进行自我能力评估,同时每年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老年人健康体检,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并实行计算机管理。同时结合目标责任书及 月工作量统计表,每月进行督查及工作量统计。

(三)卫生监督管理 负责人:XXXX 结合区卫生监督所对公共卫生监督工作的要求,对辖区学校,托幼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公共卫生场所进行摸底调查,并建立摸底档案,同时按月上交区卫生监督所规定的各项报表,同时对辖区居民进行卫生监督方面的宣教,配合区卫监所完成其他指定的任务。结合区卫监所制订的目标责任书及 月工作量统计表,每月进行督查及工作量统计。

(四)慢性病的管理 负责人:XXXX 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建立健康档案并进行指导干预。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规范化管理,定期进行随访,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及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并做好相关记录,完成电子档案的更新,录入。年终对辖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做汇总及评估报告。并结合目标责任书及 月工作量统计表,每月进行督查及工作量统计。

(五)重症精神病管理 负责人:XXX 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建立健康档案,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随访和康复指导并做好相关记录。结合目标责任书及 月工作量统计表,每月进行督查及工作量统计。

(六)残疾人健康管理 负责人:XXX 对辖区残疾人进行登记管理,建立健康档案,实行年度随访制度,定期对残疾人进行入户随访并填写相关记录。对辖区残疾人开展中医康复训练及指导(详见中医治未病)。结合目标责任书及 月工作量统计表,每月进行督查及工作量统计。

(七)免疫规划 负责人:XXX 为适龄儿童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及时上报和协助调查处理。同时按规定上交各项相关报表,每月结合目标责任书及 月工作量统计表,进行督查及工作量统计。

(八)孕产妇保健管理 负责人:XXX 建立辖区育龄妇女的健康档案,及时发现孕妇,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主要内容包括一般体格检查、产前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同时结合目标责任书及 月工作量统计表,每月进行督查及工作量统计。

(九)0-6岁儿童健康管理 负责人:XXX 对辖区0---6岁儿童进行系统管理,建立健康档案,施行“4—2—1”管理办法,为0-36个月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系统保健管理。新生儿访视至少2次,儿童保健1岁以内至少4次,第2年和第3年每年至少2次。主要内容包括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同时结合目标责任书及 月工作量统计表,每月进行督查及工作量统计。

(十)健康教育 负责人:XXX 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及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向辖区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每年向辖区居民发放健康教育材料,不少于12种。播放健康教育音像材料不少于12种,组织面向公众的健康教育咨询活动不少于12次,社区中心举办的健康教育讲座不少于12次。同时结合各月宣传日及其他活动日做好健康教育宣传活动。结合目标责任书及 月工作量统计表,每月进行督查及工作量统计。

(十一)传染病报告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 负责人:XXX 有完整的一套传染病报告体系,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传染病现场疫点处理;开展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辖区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进行转诊治疗。建立健全完善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体系,制订完整的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急救演练。同时结合目标责任书及 月工作量统计表,每月进行督查及工作量统计。

(十二)中医治未病 负责人:XXX 中医治未病主要应用在居民健康档案中应包括体质辨识、饮食偏颇、中药习惯性用药史等中医药内容不少于20%;健康教育中医药内容不少于30%;儿童保健体质辨识、膳食养生、健康干预等中医药方法不少于10%。同时,在辖区内对残疾人进行中医康复理疗的治疗及指导。结合目标责任书及 月工作量统计表,每月进行督查及工作量统计。

实施方案

针对以上人员工作安排,按月进行督导检查,同时做出如下安排:

(一)各项工作负责人员每月1日下午进行公共卫生项目月初工作安排会议,上报该月工作计划,并记录在月工作统计表中。同时,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的月工作计划。

(二)各项工作负责人员每月25日下午进行公共卫生项目月末总结会议,结合月初上交的工作计划进行工作总结,并记录在月末工作量统计表中,结合当月的考勤及包村入户调查工作统计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对完成情况较好的人员进行奖励政策。

(三)每月开展工作同时做好影响资料的记录,如:下村入户照片,环孕检照片,村卫生室医疗巡诊照片,免疫接种照片,儿童体检照片等等,并作出相应记录,每月25日下午开会时上交。

(四)各项工作负责人员必须无条件接受督导检查组的督导检查,同时月末工作会议中对月初制订工作计划但月末为实施的情况进行说明。

(五)每月对工作量进行统计之后对统计表进行公示。

XXXXXX中心十一项公共卫生项目督导小组名单

为能顺利完成十一项公共卫生项目,并在年终取得较好成绩,我中心特设立公共卫生监督小组,以督导和检查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督导小组名单如下:

主要负责人:XXX

督导小组组长:XXX

主要负责总体督查,月初,月末会

议的主持,及工作量的记录

组员:XXX

主要负责检查电子档案的录入情况

XXX

主要负责协同检查,并对整个督导

小组起到监督作用

希望各项工作人员结合目标责任书努力完成负责的各项工作,力争在半年及全年考核中取得更好的成绩。

XXXXXXXXXXXXXXXXX中心

由小编淡墨文竹整理的文章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办法(精选6篇)分享结束了,希望给你学习生活工作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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