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联合会章程最新(精选6篇)
篇1:社团联合会章程最新
湖南农业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湖南农业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引导和推动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和湖南农业大学相关规章制度,参照民政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二条 湖南农业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学社联)是全校学生社团的联合组织,负责组织、管理和协调校内各学生社团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学社联接受共青团湖南农业大学委员会的统一指导和管理。
第三条 湖南农业大学学生社团(以下简称“学生社团”)是指湖南农业大学学生为实现共同兴趣、爱好、意愿,依照本条例和社团章程,自发组成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学生组织,是广大学生增长知识、培养能力、拓展素质的重要园地。学校鼓励和提倡学生社团开展各具特色的学术科技、文明道德、文化艺术、社会实践、个性发展、就业创业等活动。校级学生社团由学社联统一管理,院级学生社团由院团总支统一管理。
第四条 学生社团的宗旨和活动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及四项基本原则,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符合国家的教育方针,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与全面发展,在深化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活跃繁荣校园文化生活、培养学生综合能力等方面发挥作用。
第二章 社团成立、注册、变更及解散
第五条 成立湖南农业大学学生社团,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由十名以上的学生发起,发起人应是我校正式注册、具有学籍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或研究生;
(二)指定负责人,成立筹备组专门负责筹建事宜;
(三)有规范的学生社团章程,章程内容不得与法律规定和学校有关规定相抵触;
(四)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指导老师或指导单位;
(五)学生社团名称规范,不得与校内其他学生社团名称混同,其全称须冠以“湖南农业大学学生”字样,在活动时必须使用全称,不可省略“学生”二字。
第六条 凡属下列性质之一者,不得成立学生社团:
(一)危害国家和社会安全;
(二)妨碍学校秩序;
(三)有碍校园的治安管理;
(四)同乡会、同学会;
(五)不遵守学社联章程;
(六)学生社团活动不利于学生成长成才,甚至危及到学生生命健康财产安全;
(七)其他特别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申请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发起人应向学社联提供以下材料:
(一)提交书面申请书、《学生社团成立申请表》;
(二)学生社团章程草案;
(三)发起人、社团筹备组成员简历及学院意见;
(四)学生社团指导老师老师简历及指导意见;
(五)校级社团挂靠某个单位的,应由挂靠单位党总支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六)需要特殊说明的其他情况。
第八条 学生社团章程不得与学社联章程相违背,学生社团章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学生社团名称;
(二)学生社团宗旨、活动内容和活动方式;
(三)会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
(四)组织管理制度、组织机构及理事会产生、罢免程序和职权范围;
(五)财务管理制度;
(六)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九条 申请成立学生社团必须严格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向学社联提交第七条所规定的材料,学社联予以审查;
(二)学社联审查通过后,由学社联发展部、社团负责人报校团委审批;
(三)校团委审批通过后,申请成立的学生社团方可成立;
(四)学社联从收到成立学生社团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审查,并报校团委,校团委自收到学社联上报材料五日内作出审批,未按时作出答复的,视为同意;
(五)申请成立院级社团,由所在学院党总支审批,并报学社联、校团 委备案。
第十条 登记成立的学生社团必须进行注册,具体安排如下:
(一)登记成立的学生社团从登记之日起,每一学年第一学期第二周到学社联进行注册,注册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学年的工作计划; 2.现有会员人数情况登记表; 3.上学年财务结算报告; 4.本社团章程;
(二)上交以上材料后,由理事长填写学生社团注册表;
(三)逾期不进行注册的学生社团,由校团委直接对其进行注销。凡未经注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者,学社联将报学校相关部门给予严肃查处。
第十一条学生社团理事长任期为一年,每学年第二学期末开始学生社团理事长换届,在全面总结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现任理事长向学社联提交学年工作总结和换届申请。学社联通过后开始换届,换届程序如下:
(一)候选人的产生。候选人须有两名或两名以上,必须向学社联递交竞聘申请书以及学年工作计划。候选人产生方式有以下三种:
1.上届理事长推荐; 2.会员推荐; 3.自荐;
(二)学生社团召开会员大会,经社团全体会员4/5以上成员到会投票产生新任理事长;
(三)得票数最高者即为新任理事长;
(四)由校团委和学社联组织对新任理事长的培训和考核;
(五)新任理事长有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社团成员有权视其表现决定是否留任;
(六)学生社团理事长不得在其他各种学生组织中兼职。
第十二条 学生社团变更
(一)学生社团更改名称须向学社联递交变更申请,并详细填写《湖南农业大学学生社团变更登记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实行变更。
(二)学生社团的指导老师或主要负责人变更时学生社团须与学社联联系,新的指导老师和主要负责人必须经其所在院系批准,经学社联审查合格方可正式上任,学社联保留对社团负责人的任免权。
(三)学生社团既更改名称又更改活动范围的视为原社团解散。第十三条 社团解散
(一)解散条件:
1.学生社团自行申请对社团进行解散;
2.学生社团出现以下问题之一者,学社联将会对其进行解散; 1)违反国家宪法、法律、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重触犯校纪校规; 2)利用社团名义进行纯商业活动,背离社团宗旨,影响恶劣; 3)学生社团出现重大财务漏洞,造成不良影响和不可挽回的损失; 4)因社团问题,学社联通知其停止活动予以整顿,但未见好转; 5)盗用指导单位或其他组织名义进行非法活动; 6)每学期未在湘农学堂开过培训课; 7)每学期未开展过任何活动; 8)未召开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长; 9)出现其他因予以解散的情况;
3.学月评综合排名最后三名的学生社团,由学社联综合考察后上报校团委予以解散。
(二)解散程序:
1.申请自行解散的学生社团
1)学生社团申请自行解散,由学生社团负责人向学社联发展部提交解散申请报告;
2)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 学生社团基本情况:学生社团名称、主要负责人、指导老师、成员情况、财务状况等; ② 申请解散原因;
③ 学生社团财务处理意见;
④ 负责人签名(理事长,财务部长,办公室主任)。
3)学社联发展部初步审核学生社团解散申请报告后上报主席团; 4)由学社联常委会讨论是否接受学生社团解散,并将结果上交校团委; 5)被解散学生社团由学社联发展部统一备案并填写《关于撤销社团调查材料》;
6)向全校发布解散公告。2.学社联解散学生社团
1)凡满足第十三条规定之一的学生社团; 2)学社联对学生社团进行解散;
3)由学社联发展部起草解散意见,并经学社联主席团上报校团委; 4)被解散学生社团由学社联发展部统一备案并填写《关于撤销社团调查材料》;
5)向全校发布解散公告。
(三)学生社团解散后续工作:
1.学生社团自被解散之日起停止一切工作; 2.财务由学社联财务部进行统一处理;
3.出现重大违反法律或学校纪律情况,将报请学校相关部门追究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三章 学生社团负责人、社团会员
第十四条 学生社团负责人是指社团的理事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通过社团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并经学社联及校团委考核;
(二)本科二年级以上(含大二);
(三)本科生必须征得年级辅导员及所在学院、系领导的同意并登记备案;研究生必须征得导师及所在系领导的同意并登记备案;
(四)参加每年的学生社团骨干培训。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学生社团负责人:
(一)曾受学校党、团、行政处分者;
(二)曾因违反相关规定,被管理部门撤职的学生社团负责人和被责令解散的社团负责人;
(三)有一门或一门以上必修课不及格者;
(四)正在担任其他学生社团负责人者;
(五)其他不适宜担任学生社团负责人者。第十六条 学生社团负责人的权利:
(一)享有组织管理所在社团的权利;
(二)享有组织所在社团开展活动的权利;
(三)享有参加学社联组织的各项活动并有自由发表见解的权利;
(四)享有向学社联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第十七条学生社团负责人的义务:
(一)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二)遵守《湖南农业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及实施细则;
(三)遵守本社团章程,维护本学生社团及社团会员的合法权益;
(四)按时参加学社联召开的会议,汇报社团活动的开展情况,反馈会员意见和建议,安排社团的重要活动;
(五)积极参加学社联的各种活动,执行学社联的各项决议;
(六)对社团活动的组织、安全性、合法性负责;
(七)对本学生社团的财务管理状况负责。第十八条 成为学生社团会员的条件:
(一)凡湖南农业大学全日制在籍学生,均可按自愿原则申请参加学生社团。
(二)承认社团章程,参加社团活动,服从组织领导,履行社团成员义务。第十九条 招聘新会员:
(一)学生社团只能在学社联规定的时间、地点统一招聘新成员,不能擅自招聘新成员,如有特殊情况要另外招聘新成员,须向学社联申请,经批准之后才能招聘新成员。
(二)学生社团招收新会员前须向学社联上报预招新会员人数,经学社联、校团委以及社团负责人商讨后确定招收人数。
(三)上活动会员参与率每次达80%以上的学生社团,下学年招收会员人数可适当增加;上活动会员参与率未每次达80%以上的,以参与活动的平均人数为下一学年该学生社团的招新人数。
(四)招聘新成员工作结束后,各社团要如实上交报名表和确定的社团成员名单。
(五)招聘新成员所收的会员费需如实上报上缴学社联财务部统一规范管理使用。
第二十条 会员(普通会员和管理层人员)以学生社团为单位,以社团理事长为代表,享有学社联规定的各项权利,并履行各项义务。
第二十一条 学生社团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了解所在学生社团的章程、组织机构和财务制度;
(二)参与所在社团的各项活动,对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质询;
(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按照社团章程担任社团职务;
(四)监督权,对违反有关规定,损害会员利益的负责人向学社联进行反映、投诉。
第二十二条 学生社团会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一)积极参加组织的活动,配合社团干部的组织管理工作;
(二)每学年交纳一次会员费,会费每人控制在20元以内,具体金额由各社团自己确定;
(三)遵守学校社团相关制度及社团章程,不得损害学校、社团及其他个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三条 学生会员管理制度
(一)学生社团每学年须至少召开三次以上会员大会以及若干次其他活动;
(二)召开会员大会或举办活动时必须保证有4/5以上成员参加,学社联发展部将派人到场监督、考核;
(三)学社联将根据各月会员大会以及活动到会的人数对各社团进行检查,考核,了解各社团对会员的管理情况及会员流失情况,并纳入社团月评;
(四)学生社团的每位成员都具有监督本社团理事长的权利,经1/2成员提议、2/3成员同意,可弹劾本社团不称职的理事长。
第四章 社团活动
第二十四条 活动申报程序
(一)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必须上交详细的活动申请表、财务预算表、场地申请表以及活动策划书;
(二)活动申请表须由各学生社团理事长盖章签字后方可上报,经学社联各部门审批后,由学社联主席团成员审批,并经学社联活动部送至校团委审批盖章
后活动方可进行。
(三)学生社团与商家签定的赞助合同须经学社联报校团委审批;
(四)学生社团对商家的赞助回报活动须报经校团委和校综治办审批,严禁任何人以社团名义进行商业性宣传和商业性活动;
(五)活动的前期、中期、后期须与学社联活动部保持密切联系,以保证活 动的顺利开展;
(六)学生社团开展活动所需场地须报学社联活动部审批后才能向学校各有 关部门申请;
(七)社团常规活动审批程序可适当简化。
第二十五条 学生社团创办面向校内的刊物,须经学社联审核,报校团委审批;公开出版发行刊物,按政府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办理出版手续。
第二十六条 学生社团须按期召开常务例会和全体成员大会,以保证社团的组织纪律性。学社联发展部将定期进行检查,并纳入月评与评优。
第二十七条 学生社团的海报、展板、喷绘等宣传样本须先经学社联设计制作中心审批,待活动经校团委批准后才可张贴在制定或许可的地点,且内容不得随意更改。学生社团所印发会员证及相关宣传资料等,必须盖有湖南农业大学学社联专用章才有效。
第二十八条 院级学生社团举行全校性的大型活动时,须报学社联审查,校团委批准。
第二十九条 学生社团活动的内容和范围一经审定,不得擅自改变。活动组织者必须认真做好组织管理工作,严禁任何妨碍学校公共安全及学校正常秩序的事件发生,否则追究组织者的责任,学社联分管主席负连带责任。同时,学社联将按情节轻重对该社团作出取消评优资格、限期整顿或注销的处理决定。
第五章 奖惩制度
第三十条 各学生社团在未向学社联报告的情况下私自与商家联系开展活动的,取消该社团当月评优资格,并追究该社团理事长的责任,责成写出书面检查;情节严重者,停止该社团一切活动进行整顿或撤消该社团理事长的职务。
第三十一条 学生社团如不按期召开例会(全体成员大会)将取消评奖评优资格。
第三十二条 学生社团相关负责人两次以上缺席学社联召开的会议或社团
理事长两次以上缺席本社团会员大会以及活动的,取消该社团学年评奖评优资格。
第三十三条 一个学期不召开例会的学生社团,撤消该社团理事长的职务,对学生社团进行整顿,并向全校通报。
第三十四条 学社联须协助校团委评选明星社团和优秀社团并给予重点帮助和支持。
第三十五条 学社联须严格按照月评制度对学生社团进行评比并对违规违纪社团进行整顿。
第六章 机构及职责
第三十六条 学社联由主席、副主席、各部门部长及各校级学生社团理事长组成,实行主席团负责制;主席团设主席1名,副主席若干名。
第三十七条 学社联主席、副主席及各部门部长任期一年。第三十八条 学社联各部门职责如下:
(一)主席团: 主席团为学社联领导机构,负责学校学生社团的建设与发展。(二)办公室: 负责学社联办公室日常事务;督查各社团办公室的规范管理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与保存。
(三)财务部:监督和管理各校级社团财务,包括会费、赞助金、奖金和固定资产。
(四)调研中心:全面负责学生社团发展建设的理论研究和社团会员的交流与财务;负责监督社团活动的开展和评估,为学生社团的发展提供参考。
(五)发展部:社团的成立、换届、注册、整顿与注销,理事长的培训;社团招聘新成员及社团会员管理以及对社团发展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六)公关部:全面负责学社联对外交流工作,负责学生社团联合会活动资金筹集;负责对各社团公关工作的统一指导工作。
(七)活动部:策划学社联各项大型活动;审批、监督以及评比各校级社团活动;组织学社联与各个社团及校内外各部门的交流活动。
(八)青年志愿者管理中心:统一指导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全面负责全校青年志愿者注册和管理。
(九)设计制作中心:负责学社联所有活动海报、展板、喷绘以及舞台背景的设计和制作;负责对社团活动宣传样本的统一审批。
(十)宣传部:全面负责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宣传工作;负责学生社团联合会和各学生社团活动的相关新闻报道、影音资料等的收集、整理、存档工作。
(十一)湘农素质拓展中心:全面负责湘农素质拓展学堂的组织、检查、评比和结业考核工作;社团理事长和社团干部的培训。
第三十九条
全日制在籍学生经过团学干部培训合格并获得结业证书后均可竞聘学社联主席、副主席及各部门部长,竞聘由校团委组织面试、考察,拟任人选公示无异议试用1个月再聘任。
第四十条 学生社团实行理事会负责制,理事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管理,学生社团内部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若干名。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由湖南农业大学学生学社联负责解释,由校团委指导、监督实施。
湖南农业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二○○九年九月
篇2:社团联合会章程最新
社团联合会
2012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 学生社团的成立
第三章 学生社团的监督管理
第四章 学生社团的注册、变更与注销
第五章 学生社团活动与管理
第六章 学生社团宣传方面
第七章 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
第八章 社团联合会换届制度管理
第九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校学生社团的登记与管理,维护学生社团的正当权益,促进我院校园文化建设,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称学生社团,是指由我院学生在共同志向、兴趣爱好的基础上自愿组织起来的依照其章程开展活动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的非营利性群众组织。
第三条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危害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学校利益以及其他学生组织和学生的正当权益,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推动我院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第五条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的成员应当是具有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生。
第六条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通过会费缴纳、学院学生活动经费及企业赞助等其他合法方式获得。学生社团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第七条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由学院党委领导,在团委的指导下开展活动。
第二章 学生社团的成立
第八条 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10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应当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冠以“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XX协会/俱乐部/社”等字样,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且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三)有相对固定的社团指导教师或指导单位;社团指导老师应当是我校正式教师;社团指导单位应当是我院相关院系、研究所或机关部处室。指导老师和指导单位须熟悉该社团的活动内容并能胜任对其工作的指导。学生社团可以聘请学院内外专家、学者、教师、企业家等担任社团的名誉职务,但须事先征得院团委同意。第九条 社团成立手续
(一)申请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发起人应当在学院社团联合会的指导下向院团
委提交下列文件:、筹备申请书;2、章程草案;3、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情况登记表;
4、社团指导教师(指导单位)情况登记表(新社团的申请表格)。新社团经社团联合会审核,报院团委批准方可成立。
(二)学生社团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1、名称;
2、宗旨、活动范围和活动方式;
3、社团成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
4、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及权限;
5、负责人的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的程序;
6、章程的修改程序;
7、社团的终止程序;
8、应当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筹备:
1、申请筹备的学生社团的宗旨、任务不符合本章程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的;
2、已有性质宗旨相同或者相似的学生社团;
3、发起人、拟任负责人受过纪律处分的;
4、在申请筹备时弄虚作假的;
5、有学院规章制度禁止的其他情形的。经批准筹备成立的学生社团,应当自批准筹备之日起两周内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和负责人,并申请成立注册。筹备期间不得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
学生社团不得刻制公章。在征得院团委同意后,可自备一个代表本学生社团的艺术图章或其它标志,以便开展工作。图章只能是椭圆形或方形,图章的图样须报院团委备案。
第三章 学生社团的监督管理
第十条 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应当在社团成员内部依照其章程在学院进行。
(一)学生社团活动应当奉行公开原则,出具广告、公告等需要署名,任何学生社团不得盗用指导部门或其它组织的名义开展活动。
(二)学生社团活动的相关责任和义务由学生社团和社团负责人自行承担。
(三)社团联合会每两周举行一次全体例会,时间定于每周三晚上。
第十一条 学生社团开展活动,需要提前1周上交策划书将有指导教师和社团负责人签字的活动方案提交给院团委审核备案,在开展活动。对于不符合学院和学生社团有关规定的活动,院团委将不予以备案,该活动不得举行。
第十二条 学生社团经费由各学生社团自行管理和支配,社团经费由社团联合会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全部用于社团举办活动所需的各项合理支出。社团的财务工作接受校团委和该社团会员(代表)的监督,实行财务公开。社团负责人和财务人员需要定期向院团委和社团会员(代表)报告财务工作。社团成员可对自己认为不合理的财务收支情况提出质疑,社团负责人需要予以准确答复。
第十三条 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院团委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并撤换社团负责人;情节严重的,予以注销登记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一)活动范围、内容与社团宗旨、章程不符的;
(二)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院团委监督检查的;
(三)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的;
(四)侵占、私分、挪用社团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的;
(五)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
(六)由于保管不善,导致社团资产严重损失的;
(七)财务制度混乱的;
(八)社团执行机构有严重违纪行为的;
(九)社团成员滥用社团名义进行活动的;
(十)社团在一学期内未进行活动的;
(十一)对于参加学院团委、社团联合会组织的各项会议多次迟到、未到、早退的。(三次迟到视为一次未到,三次未到将对社团负责人进行一定的处罚)
(十二)有其他违纪行为的。
第十四条 未经批准,擅自开展学生社团的筹备活动,或者未经登记,擅自以学 生社团名义进行活动,以及被撤销登记的学生社团继续以学生社团的名义进行活动的,由院团委会同学工部及其他有关部门予以取缔并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四章 学生社团的注册、变更与注销
第十五条 学生社团注册:学生社团须在每学期初到院团委办理注册,未参加注册的社团不得开展社团活动。(递交本学期社团活动流程)
第十六条 学生社团变更学生社团须修改章程的,应提前7个工作日报批准部门审核备案。第十七条 学生社团注销
(一)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社团或持续一学期不开展活动的学生社团,院团委将责令其解散,并追究该社团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会员大会决议解散的;
(三)分立、合并的;
(四)被责令关闭或解散的;
(五)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第十八条 学生社团在提出注销申请后,院团委将对其财务进行审核。审核期 间,学生社团不得进行与审核无关的活动。学生社团应当自审核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院团委办理注销登记并向审批部门备案。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由社团负责人签名、指导教师或指导单位签名盖章并经会员大会通过的《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注销申请表》。
第五章 学生社团活动与管理
第十九条 社团活动
(一)按时向社团联合会提交活动申请,并在及时上交活动报道稿;
(二)每学期至少开展两次以上的社团活动,至少有一次是较大型的社团活动;
(三)各社团应提前一周向社团联合会及时报送社团活动场地申请。
(四)100人以上的室内活动和所有室外活动,除提交社团活动申请表和场地申请表外,还需提交大型活动申请表,并依次报社团联合会、团委、学工处审批。
(五)室外悬挂横幅或需要向社团联合会宣传部申请绘制海报的都须提前上交申请;
(六)举办各类出游、社会实践、外出考察等活动项目,需要提前7天向院团委提交申请。第二十条 社团活动的策划:
(一)社团活动策划的几个原则:
1、活动要在服务于会员的基础上进行策划,并且要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活动要尽量本着倡导节约与资源合理利用的原则;
2、最初倡议者构思完毕并给出合理的策划初稿后,对于较为重要、参与人 数较多、影响力较为大的活动,团委、社联相应负责人召集不少于七人的社团活动会议,对整体情况进行讨论,对活动中出现的种种情况应有物质和思想上的准备,不应该在活动出现突发性的意外时不知所措,影响活动的进程,避免带来负面的影响;
3、活动策划时要做出科学、合理的财务预算,并向社联财务部进行通报;
4、对于社团承办院团委或社团联合会所交给的活动,社团负责人应提前一周向社团联合会报送财务预算表;
5、活动策划书应尽可能详细和具体,写明相应时间地点活动主要负责人等情况活动策划书应包含活动的整个部分,包括活动前期准备方案、宣传方案、实施方案、后期新闻报道、活动财务预决算、活动总结等。
(二)社团成员服务
1、定期召开成员代表大会,提高社团成员的交流;
2、致力于为社团会员服务是各社团理事会干部的重要职责,严禁如有会员反映如“收取会费不搞活动”等情况;
3、积极建立社团内部的精英团队,面象全院展示社团风采;
(三)财务监督
1、财务管理及档案管理科学有序,按照社团联合会要求及时报送财务报表;
2、社团内部有专门的财务负责人,有明确的财务条例,财务清晰,; 开展活动可积极争取社会赞助,利用社团内部合理资源争取活动资金,但需经团委同意方可;
3、禁止在回报赞助单位时,违规将全院综合资源、团委场所资源、社团综合资源等不属于该社团内部的资源许诺给赞助商;
4、紧急私下承诺给赞助商可以在学院不允许的地段摆摊、宣传等;
(四)学生社团的机构设置与建设
1、学生社团新一任负责人应在社团原负责人推荐和社团联合会监督基础上由成员选举产生,全心全意为会员服务,对于不符合程序选定的社团负责人,社团联合会将不予承认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理;
2、学生社团理事会应实行集体决策,对重要问题还应广泛征求会员意见;
3、根据我院学生社团目前发展现状,建议与分校区的社团联合会加强交流,互相吸取经验;
4、各负责人应严格要求自己,在平时注意对成员和干事的培养,形成良好的传承秩序;在选择下一任负责人时要广泛征求成员员意见;
5、各学生社团应形成明确和谨慎的财务管理体制,不允许财务不透明现象的发生,社团负责人要以身作则,社团财务负责人应定期向社团联合会报告社团财务状况,对于出现财务问题的社团,社团联合会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给于通报、撤换负责人、注销社团等,情节严重的将上报学校给予相关责任人处分
第二十一条 社团的活动场地使用情况说明
(一)社团的活动场地包括学生活动中心、多功能厅、阶梯教室、操场等;
(二)举办大型活动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活动时相关社团可按照申请程序申请社团属场地;
(三)经社团联合会和院团委分别审批通过后,符合要求的活动可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举行
(四)、社团需使用场地时要按照各场地的相关要求进行活动,且需提前一天以上告知办公室,方便场地的租借。
第六章 学生社团宣传方面
第二十二条 社团活动前期准备
(一)社团海报设计
1、海报是根据特定场景特定目的设计的,海报首先要突出主题;
2、一份出彩的海报靠的是其标新的立意,海报特色尽量不要太规整,要敢于创新,鼓励涂鸦创作,从而为社团提供一个展露才情的平台,亦为校园添加一道别致的风景线;
3、海报是一种宣传工具,同时也是社团才艺实力的比拼,所以海报设计宣传部要积极筹划配合各社团制作,彰显各社团海报风格,突出社团,宣传社团;
4、海报规格,覆盖率,风格特色均由各社团自主决定,但不可违反学院的规定,社团联合会将对各社团海报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5、各社团在审批活动合格后。可将其海报张贴于学校许可的位置,未经批准的地方不许张贴;
6、为保证海报宣传质量,海报自张贴之日起,各社团应注意对其维护工作,活动举办当日应保证海报的完整性;活动结束当日各社团应解除对海报的维护戒备,避免妨碍其他社团的海报宣传。
(二)社会赞助社团注意事项 与院外企业或个人进行相互合作、吸引社会赞助是社团争取资金支持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当前社团发展过程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之一,在与赞助单位合作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合作应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上进行,要符合学校和社团的整体利益;
2、在商谈前应做好充足的准备,要拿出能够代表一个社团干部聪明、果敢、机智灵活的良好形象进行沟通协商,在商谈过程中能够做到不卑不亢;
3、协议签署前应把合作协议的详细内容报送校社团联合会审批核实后报校团委批准后方可签署,未经同意不得开展商业合作与宣传;
4、协定签署前要仔细核对责任、义务,要做到责任义务的平衡。社团为企业提供的只能是本社团范围内的宣传和活动资源,不能将学院和整体社团的公共资源提供给赞助单位,不能承诺给赞助单位在学院露天地点摆摊设点,乱挂横幅,乱贴海报等;赞助单位提供的支持资金和实物应与社团提供的宣传服务相对等;要注意将赞助单位的商业宣传与社团文化活动有机结合起来;
5、要本着诚实互助、合作双赢的原则进行合作,不允许欺骗行为的发生,以免给学院带来负面影响;
6、赞助经费:社团独自主办活动留为协会发展基金费用,支出必须有详细、准确地记录,协办或承办的活动由主办方按照合理原则分配。
(三)举办活动注意事项
1、相关活动申请表必须在集中办公时间交到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必须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举办符合规定的活动。不允许未经社团联合会和院团委的同意而私自举办活动。
2、活动总结:对于社团举办的面向社团内部的活动,活动的主要负责同学应于活动结束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活动总结;其他活动(社团品牌活动、社团风景线、团委或社团联合会主办的活动)需在活动结束一周内将活动总结报送社团联合会存档,同时将电子稿件报送社团联合会网站发布。
第二十三条 宣传后期报道
(一)社团网络建设
对于有建设社团公共主页的社团:
1、根据“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社团负责人和网站负责人须对本社团网站的上网信息负责,各社团应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和管理;
2、各社团不得利用社团网站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有损国家和学校声誉的;宣传伪科学及暴力,淫秽的;扰乱社会秩序,破坏民族团结的;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3、各入网社团要定期对管辖的社团公共主页, 进行内容更新。管理,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采取有效措施,堵塞安全隐患和安全漏洞;
4、未经学院学工处批准和备案,各社团不得提供下述网络服务:FTP文件上传和下载、电子邮件、BBS电子公告栏/论坛、留言板、网上视频点播等。
(二)社团新闻宣传与报道
社团新闻是学生了解社团活动的重要渠道,通过社团新闻可以向大 家展现社团特色,吸引目光。因此,作为一个社团的会长,要注重社团新闻对社团发展的作用,充分利用这一片空间,带动社团更好发展,推动校园文化建设。每次活动结束后,及时将报道稿上交社联,由社联交由指导老师上传至校园网站。新闻报道的要求
1、社团负责人将社团活动的新闻发送到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社团联合会办公室邮箱中;
2、社团活动新闻注意突出本社团性质和特色,营造社团自身发展的氛围,努力构建社团的大环境;
3、撰写新闻要坚持新闻的切实性和及时性,但是新闻要讲求报道效果,要讲求艺术性要善于发掘;撰写新闻,要做到层次分明,条理清楚,主题突出,结构合理,切忌冗长、罗嗦;
4、规范新闻的格式;标题:最好不要超过13个字,个别情况除外。要做到简洁明了,通顺,不得出现歧义或语法错误以及杜绝错别字;
5、注意图片在新闻中的重要性,拍摄活动或会议照片时注意对主要人物的拍摄、角度及灯光等问题;
6、拍摄的照片要另存一个文件夹以压缩包发送到邮箱中;
(三)社团品牌活动建设
提高协会实力,打造高质量、高档次的品牌的社团文化活动既是学校内涵特色的体现,也能展示社团同学们的综合素质。既是学院学生社团的形象化展示,同时也是社团同学们校园业余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需要众多社团联手合力,将社团的整体形象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上。
1、社团负责人要秉承发展协会、服务会员的宗旨,致力于打造、经营立足山大特色和本社团特色的品牌性活动;
2、品牌活动不一定需要很大的规模,但一定要精心策划,细致安排,通过一些有创意的主题、口号宣传造势,以富有特色的内容增加其吸引力。可以从小处着眼,通过每学期几次的活动增强社团的凝聚力,营造温馨愉快地氛围使所有的会员乐于参加并从中切实感受到快乐和充实;
3、品牌活动要坚持定期举行,形成系列,打造成本社团对内发展会员素质,对外塑造社团形象的窗口性活动,并作为社团的优良传统一直继承发展下去。
第七章 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 总则
(一)本条例的制定诣在规范我院学生社团的财务管理,协助学生社团更好的发展和完善财务制度。
(二)一切学生社团的财务管理须遵守财务透明的原则,并统一受学院团委和学生社团联合会监督。
第二十四条 社团经费的使用管理规定
(一)各学生社团的经费为学生社团公共财产,任何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用于超出学院以及本社团章程规定以外的活动。
(二)各学生社团的财务应由该社团负责人之外的专人管理,记账人和持款人各司其职,互相监督,特别是有对外开放收费的协会一定要做好账目管理,如何收费、收支情况都要告知财务部。
1、学生社团可在每学年初向会员收取一定会费,会费标准不得高于人民币五十元。每学期初各协会上缴的经费,要进行记录。一个协会多少人。每人交多少,都要写清楚。然后由上缴人签名即可。
2、为了以防钱的真假问题,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因此收钱时,应该让个负责人在每张钱上写上自己的协会名称。
3、每笔收支应附有收据或发票,收据上应记载收入或支出的日期,金额,用途,付款人姓名及收款人姓名或盖章;如有发生发票丢失等问题,需指导老师签字证明。
4、财务部人员将收据或发票按日期排,以便上级领导的检查。
(一)为简化工作,各社团在每次纳新后,要统计新成员人数和各成员所交 金额全部交到财务部。财务部会以书面形式张贴公式。并在每次审批经费做到一下几点
1、每笔支出都先经过申请,申请审核通过方可施行下一步活动的进程与活动所需物品的采购;
2、每笔支出报销均应附有收据或发票,收据上应记载支出或收入的日期,金额,用途,付款人姓名及收款人姓名或盖章。五拾元以内可以使用收据,五拾元以上的必须使用正式发票。
3、若发现个各协会上缴的金额与人数对不上,会马上与该负责人联系。希望各负责人积极配合。
(一)学生社团可以通过举办活动获得赞助的形式筹集经费,一切活动所得赞助必须向社团联合会如实汇报。学生社团接受的任何捐赠、资助,必须向院团委如实报告,经学院团委和社团联合会同意后方可接受。
(二)有涉及到对外开放场馆活动的协会不得擅自收取费用,涉及到费用应该跟上级领导商量。收费情况,都要告知社联具体情况,并做好账目,财务部会场馆开会的协会随时进行抽查。
(三)由于宣传部是服务于每个社团,乃至于大型活动所需的物品都需要由每个协会中抽取50元作为一整年的费用。
(四)每月月末各学生社团财务部长须向社联报送一份当月财务支出情况总结。总结中应分析一下本月经费支出情况是否是本着节约的原则,并合理计划下个月的支出,学会利用有限的资金开展各项社团特色活动。
(五)每学期期末,各社团财务负责人有义务在社联工作人员以及社团成员的监督下公布财务支出情况,各成员有权知道自己所缴会费的具体用途。
(六)每月月末要求各学生社团上交财务每月汇报表,同时要附有正规发票,发票后面要附有负责人和使用人的签字,并在其后面用铅笔写明具体用途。经学院团委和社团联合会审查后,发票归还社团。
(七)各社团负责人要严格审核制度。任何一项支出都要有主席、财务负责人和使用人的签字。经费的管理应做到收支明确,账目清楚,并保留原始凭证。学院团委和社团联合会将定期对社团的账目的进行审计。对于账目混乱的学生社团,将责令其进行财务整顿,并在年终的社团评比中给予相应扣分。影响恶劣的,将严格追究社团负责人和经手人的责任。
(八)若出现不配合的或是经费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再者不上缴经费的协会。一律按以下条例进行处分:
1、取消该社团负责人的各项评优资格;
2、若有涉及到场地、场馆的将进行关闭;
3、罢免该协会会长职位,更换会长;
4、取消该协会;
第八章 社团联合会换届制度管理
第二十五条 总则
社团联合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聘有志于学生工作、群众基础良好、且有较强组织、管理和表达能力的同学,公开选拔院级学生干部成员。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各部门、各学生社团应在院团委及指导老师的指导下,由社团联合会统一安排部署,开展社团换届工作。若社团未经申批擅自换届,则换届结果无效。
第二十六条 换届时间
原则上每学年第二学期期末为社团统一换届时间,换届持续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一般为五月下旬至六月中旬)。具体时间以社团联合会下发的换届通知为准。
第二十七条 社联干部任期
社联干部任期原则上为一年,任期满后将换届竞聘。社联干部若工作合格,社联将为其颁发任职聘书。如社联干部连任需由社联通过并报院团委审批同意。
第二十八条 社团换届职位设置
(一)社联主席团主要负责人:主席一名、副主席一名、理事三名;
(二)社联部门:办公室、财务部、宣传部,各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
(三)社联社团:各社团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视社团自身情况而定,但不得超过两名。
1、协会成员在20人以内设会长一名、干事一名。
2、协会成员在20-30人以内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
3、协会成员在30-40人以内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干事一名。
4、协会成员在40-50人以内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
5、协会成员在50人以上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干事一名。
第二十九条 社团主要负责人换届程序
(一)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在院团委的指导下,组织进行换届。换届面向全院公开招聘,原则上由社团联合会副部级以上干部担任,但也鼓励个别组织管理能力突出的同学积极报名参加竞选。换届由学院老师担任面试官,进行竞聘演讲、面试等,最终由院团委统一公布结果。
(二)社团联合会部门以及协会换届,在院团委的指导下,社团联合会统一组织各协会会长、各部门部长,对下一届进行换届竞聘,进行竞聘演讲、面试等,最终由社联上报院团委统一公布结果。
(三)部门、社团在非换届时间如需更换负责人,必须经过社团联合会的审核并报校团委批准。经同意后,严格按照换届程序选举产生会长。
(四)社团负责人发生其它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换届的,可向社团联合会提出延迟换届申请,如未按照要求举行换届,视该社团为未换届,不承认社团自行换届结果。
(五)社联将选举结果报院团委审批,若有不合格的将驳回,重新选举。
(六)主席团、各部门、社团组织机构的主要人员名单上报社团联合会。经过社团联合会审核通过后交由院团委审核,审核无误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进入试用期。负责人的试用期自公示期满起至纳新工作结束止。
第三十条 社联主要负责人候选人条件
(一)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学生。
(二)未受过任何处分,组织纪律观念强,集体荣誉感强,能为学生社团争得荣誉和创造效益。
(三)能确保信息畅通,服从社团联合会统一管理、调度,积极响应学院各项号召,拥护各项决定。
第九章 附 则
1、学院团委、社团联合会将根据各社团管理者每阶段的工作及社团建设情况(例:开会满勤,活动开展情况等)予以综合评定,并酌情加减分;
2、评分结果将接受全院师生的监督;
3、该细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学院团委和社团联合会有权对该细则的有关条例进行合理解释。
4、本章程适用于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校内所有经合法程序审批成立的学生社团(院级学生社团由所在学院团委参照本章程给予指导)。如有与学院制度相抵触的,以学院制度为准。
5、本章程的解释权在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管理委员会,本章程的有关细则,各学生社团可以依据本章程制定具体的管理细则。
篇3:社团联合会章程最新
一、高校社团联合会产生的背景
高校学生社团是伴随着高校的产生而产生的。20世纪90年代以来,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 高校社团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趋势, 学生社团以其组织的自发性、活动的自主性、内容的丰富性、形式的多样性等特点越来越受到大学生的欢迎。社团的迅猛发展使社团的作用越来越突出, 因此, 为了便于社团的管理, 同时使社团能够更好的发展, 部分院校相继成立了社团管理中心或者社团部, 隶属于学生会, 而多数高校则成立了独立的组织———社团联合会, 专职负责社团的发展。
二、目前高校社团联合会在社团中所充当的角色
从社团联合会产生的背景我们可以看出, 大多数社团联合会是由上而下产生的, 即学校为了便于社团的管理而成立社团联合会, 社团联合会在很大程度上把自己当作学校管理社团的工具。因此, 目前高校中的社团联合会普遍将自己看做管理者、看做一个“独立”的组织, 过分的看重自身的发展与名誉, 将社团这个大的集体缩小至社团联合会这个小的组织。
管理者, 是社团联合会自诩的称号, 同时也是社团最为不屑的称号。其实, “管理”一词本身并没有错, 但大部分人将“管理”一词的“理”字抹掉, 而专注于“管”, 矛盾也便由此而生。社团不像学生会、校团委, 有上下级的行政约束力, 社团的氛围比较宽松、活跃, 这也是社团最大的特点和活力所在。而一旦社团联合会以“管理者” (或可称“管”者) 自居, 社团的抵触情绪便油然而生。由于抵触, 社团就会疏远社团联合会, 不愿与社团联合会并肩作战共同发展, 而社团联合会这一“管者”发现社团忽视自己, 就想体现自己的地位与价值, 便会添加很多规则来约束社团, 评优、排名甚至是裁减社团, 以此将社团的目光重新聚焦在自己身上, 来维护自己岌岌可危的统治。但硬性的制度更加激增了社团的叛逆情绪, 进而形成一个恶性循环。
再者, 我们经常可听到社团联合会将自己的名称简称为“社联”, 这本身没有错, 然而一旦称其简称, 时间久了便会产生一种感觉, 社团联合会就是社联, 几个部门外加几十个成员, 与社团毫无关系, 或者说社团联合会就是社团的一种。一旦社团联合会定位于此, 那么社团联合会与社团的利益便开始冲突, 矛盾便开始激化。社团联合会若是把自己当成社团的联合体, 那么他的任务便是维护整个社团群体的利益, 促进整个社团群体的发展, 而一旦社团联合会把自己当做联合体的社团, 那么社团联合会工作的重心便是把社团联合会这一“社团”做好, 这样一来, 社团联合会必然会与社团产生利益上的冲突。而作为社团“霸王”的社团联合会又岂是社团所能比拟?因此社团只能变成社团联合会的后院或仓库, 甚至是垃圾堆。仔细想想, 商家赞助的有影响力的活动是不是交给社团联合会举办了, 而社团联合会不想做的活动才交给社团?或许很多人认为社团没有能力举办, 这个不错, 但为什么这么多届社团一直没有能力举办, 而社团联合会却一直有能力做呢?难道真的是社团联合会的成员都比社团的成员优秀吗?举个简单的例子大家就会明白, 因为一个孩子生下来不会走路, 所以就不让他走, 那么他什么时候才会走路呢?答案是永远不会!社团联合会以这种做法雄踞于上, 独揽一切, 看似它很厉害, 但这种做法无疑是自掘坟墓, 其类似于想提高船的高度而不断地将湖里的水舀出, 水少了船位不但没提高, 相反会降得更低。
三、社团联合会应当担负的职责
那社团联合会到底是什么?大家或许对他的定义和职责不甚清楚, 但大家对班委应该并不陌生, 班里同学很多, 工作没有统一规划, 杂乱无章, 便推举几个代表, 对班里的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安排, 同时联合同学, 以便班级的建设做得更好。社团联合会就是社团的“班委”。
没有学生就没有班委, 同样, 没有社团也就没有社团联合会, 社团是社团联合会的基础和主体, 社团联合会是社团的代表。那么由此, 我们可以将社团联合会的职责概括为“联合、协调、监督、指导”。
(一) 联合
这是社团联合会最基本的职责。只有联合, 才能走向强大。因此, 社团联合会在社团的工作中应鼓励社团联合, 并有意识的让社团走向联合, 这样, 集中人力、物力, 才能将活动做得更好, 更具影响力。如果一个社团联合会让自己的成员各自为战, 那他是一个极为失败的组织。
联合除上述含义外, 还有两层含义。首先, 联合不仅仅局限于自身内部, 还包括高校之间的联合。目前, 社团在学校、在社会上的地位远不及学生会、校团委, 即使是社团做的很好, 也为社会做了很多贡献。这一地位上的不被认可严重的制约了社团的进一步发展和整体实力的快速提升。因此, 联合就显得尤为重要, 因为只有联合, 才能将社团的力量集合起来, 扩大社团的影响力, 进而提高社团的地位。其次, 联合还蕴含着消除矛盾的含义。兄弟之间也难免斗嘴, 所以联合也就多了一份团结的义务。从历史观来看, 凡事败不因其外, 而多缘其内, 就犹如一个拳头握不紧就去打人, 疼的只能是自己, 要想把这个拳头有力的打出去, 联合必不可少。
(二) 协调
协调是社团联合会最重要的职责。一个学校的社团一般不少于三十个, 社团多了, 在时间、地点甚至活动内容上都难免有所冲突, 进而影响活动的开展。这种情况下, 社团联合会就必须发挥其作用, 对社团予以协调, 保证社团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如果没有协调或是协调不力, 那么社团的工作将会是一团乱麻, 也必然影响社团的整体发展。例如西安科技大学社团联合会, 在以往的社团文化节当中, 社团联合会只是要求每个社团做一次活动, 将社团的活动统计出来并公布, 以此来展现社团的文化氛围。但是这样就显得很乱, 没有起到其应有的作用。而在第七届社团文化节时, 社团联合会按照社团的性质将社团分为四大类, 同一类别的社团同时开展活动, 活动内容相似的鼓励联合, 最后, 将社团文化节的活动成果展示出来。以此使得社团的活动有计划、有条理的进行, 社团的文化受到广大师生的认可, 极大地扩大了 (下转第128页) (上接第126页) 社团的影响力。
(三) 监督
社团宽松、活跃的氛围一直是值得称道的, 但也正是因为社团氛围的宽松、活跃, 必须要对其实施监督。很多社团的负责人感到环境宽松, 而置社团的工作于不顾, 或者做出一些危害社团利益、危害会员利益乃至危害国家利益的事情, 影响了社团的声誉和社会的安定。由此看来, 宽松并不意味着放纵, 更不代表可以为所欲为。社团的工作必须要在国家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下开展, 必须遵从优胜劣汰的原则。
监督不仅仅可以规范社团的发展, 同时还有利于在社团中营造竞争的氛围。竞争在社团的发展中同团结一样重要, 没有竞争就没有了发展的动力。有效的竞争可以使社团的整体实力得到极大地提升。但竞争并不等同于分裂, 竞争和联合相辅相成。
监督的最大意义在于维护社团会员的根本利益。目前, 社团为了提高自己的名次, 体现自己的活动价值, 而将大部分的精力倾注在社团的活动上, 这样一来也出现了一个怪现象, 社团只剩下会长、副会长及几个部长, 活动搞得很好, 但是社团的会员却都流失了很多。这是舍本逐末的做法, 严重的损害了社团会员的利益, 毁坏了社团的声誉, 使社团的发展更加困难。因此, 社团联合会在社团的工作中必须以社团会员的利益为根本, 真真正正把社团作为学生素质拓展的第二课堂。同时, 做好活动其实与维护社团会员根本利益并不冲突, 他们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只有社团重视会员的利益, 使会员产生强烈的归属感, 会员才会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去把社团建设好;只有社团活动做得好, 才能使会员的根本利益得到保障, 获得强烈的成就感和荣誉感。这是一个良性循环。
(四) 指导
指导是社团联合会最应该做也是最容易被忽视的, 或者说“指导”多被“管理”所取代。在大多数高校中, 社团联合会多以“管”代“导”, 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社团的发展。社团不比其他组织, 每一个社团都有其独特的特色, 如果社团联合会过多的“管”社团, 那么将会扼杀社团的特色, 社团的发展必然走向单一化。更有甚者, 有些社团联合会为了“集权”, “一刀切”地“管”所有社团, 极大地阻止了社团的发展, 甚至是扼杀了社团。“指导”是指引、导向, 而不是指挥。
社团联合会要利用自己信息渠道广的优点, 一方面搜集信息, 另一方面结合本校社团的实际, 对社团予以指导。同时, 社团联合会要时刻关注国家对高校社团的政策, 不断调整自我政策, 时刻保持与党中央的方向相一致。这样才能维护社会的稳定, 使社团的发展符合社会的发展, 才能对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指导的途径有很多, 但主要有两个:一是直接与社团交流, 对其发展进行指导。这种指导方式灵活, 适用于小范围的指导, 也容易得到社团的认可。面对面的交流容易增强彼此的认同感, 同时对问题谈的也比较深入, 一般会取得不错的效果。二是通过考核制度对社团进行指导。考核制度就如同风向标、指向针, 指向哪里, 社团就会往哪个方向走。就如同上面提到的, 社团联合会为了提高社团活动的质量, 不断的扩大社团活动在考核中所占的比例, 社团为了提高自己的名次, 而一味地去“催熟”活动, 使社团忽视了会员, 一味钻进几个人“搞建设”的胡同里, 最后让会员感到社团是骗人钱的, 毁了社团的名誉。这就是社团联合会没有做好指导作用的结果。这种指导方式是面向全体的, 适用于社团中的普遍问题。
篇4:浅谈高校社团联合会与社团的关系
关键词:社联;社团;关系
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5-0191-01
一、社团联合会为什么对社团进行服务与管理
为什么要服务于社团?
先有社团的出现,才诞生了管理社团的组织。就像先有民,才有党与国家的道理相通。社团联合会这个上层建筑是有着各种各样的社团共同支撑。所以,社团联合会的首要的任务即是服务于社团。
为什么要管理社团?
社团是相对独立的一种组织,但由于是学校社团,社团成员也是学校学生。需要受校方对社团的管理与制约。并且,随着社团的多样化,为学校增添了不少色彩的同时,社团过多,不予管理就会出现社团内部杂乱,社团无人组织,社团风气不正等问题。所以需要进行统一、正规的管理。
二、社联如何对社团进行服务与管理
本校社团联合会分为六个部门,分别为办公室、评议监督中心、对外交流中心、宣传传媒中心、财务中心、人力资源中心。每一个部门的职能都有服务于社团的部分。
办公室:对社联其他部门的会议进行记录,组织办公室值班,管理档案以及物资。帮助社团借各种活动场地。统一借场地一方面便捷了社团,更重要的在于保证了借出的场地不重复、借出情况不杂乱等。
评议监督中心:负责初审社团活动策划与成立申请。评议监督中心与社团联系密切,交流最为频繁、是社联与社团联系的中心枢纽,社联的事务、动向由评议监督中心通知社长。社长的意见反馈、提问等也通过评议监督中心汇总给社联。评议监督中心还负责跟进社团活动,对全校校级社团的日常活动、大型活动进行管理与评估,在每学期的期末评比出星级社团。
对外交流中心:负责培训公关礼仪,加强高校间的联系,获取外界商家的赞助和支持,扩大校社联对外影响力。与社联二级分会、各社团加强合作和联系,更好地促进社联与社团的关系和建设。
宣传传媒中心:负责社联各种活动的前期布置设计与宣传,进行社联活动与社团活动的拍照和新闻编辑。宣传传媒中心将社团活动的场面记录下来,配以文字介绍编辑成为新闻发布在校园网,进一步的宣传了社团,加大了社团的知名度。其重要性可想而知。
财务中心:负责审批社团活动经费,保证社团举办活动最基础的经济需要。财务中心审批后会在社团活动时检察该社团是否购买并使用了所报销物品。
人力资源中心:组织社联素拓与统计绩效考核,统计社团人员流动,确保社团内部人员流动情况清晰明了。
此外,为了所有社团都在学校起到阳光向上、正面积极的作用,社联高层拥有解散无作为社团、建议指导老师更换掉无作为社长等权力与义务。皆视情况而定。
三、社团联合会与社团是互帮互助共同壮大的关系
社团联合会与社团的关系好比是花篮与各式鲜花,各式鲜花让原本普通并不起眼的花篮变得出彩,受人关注。花篮衬托起各式各样的花朵,让各式鲜花一同绽放,让人赏心悦目,大放光彩。
在社联的两年多中,我经历过许多由社团联合会举办、各社团参加的大小型活动。如“社团联合会风采展示嘉年华迎新晚会暨社团招新大会”,此活动举办于每年新生入学之际,社团招新之前。这个活动以校园外展及學校大型晚会的形式,由各社团参演,以展示各社团为目的进行演出。活动的举办让初入大学的新生体验到大学生活丰富多彩的同时,对各个社团的文化有一定的了解认知并萌生想加入社团的想法。这对社团文化的传播与社团的壮大有着非同小可的作用。同时,由于大多中学并不重视社团、社联的发展,大部分学生入大学门前不知道社团联合会这个组织的存在。此次活动的举办也大大提高的学生社团联合会在学校的知名度。
诸如此类的大型活动,如果没有社团联合会的策划、组织、举办,各个社团就少了一次向广大新生群体展示自己的良机。若是没有各个社团的配合,社团联合会无法呈现出众多如此异彩纷呈的节目。只有社团联合会与各社团共同努力才有这样的成就。由此看来,社团联合会与社团的相互帮助、共同进步,才是壮大社团联合会与各个社团的根本。
篇5:社团联合会章程
第一条:常熟理工学院学生社团是在校党委、团委组织领导下,由本校学生围绕全面成才的主题并根据不同兴趣和爱好自发组织,并开展各种有益于身心发展活动的大学生群众团体。
第二条:学生社团必须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人才为工作中心,广开成才渠道。
第三条:学生社团的登记、批准机关,管理部门是校团委,具体管理工作由大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
第四条:申请成立学生社团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由20名以上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至少有一名社团指导教师;
4、有规范的章程;
5、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第五条:申请成立学生社团,发起人应向社团联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书;
2、章程草案;
3、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基本情况介绍、系里证明、联络方法;
4、指导教师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第六条:学生社团的章程包括:
1、社团的名称;
2、社团的宗旨、活动范围和活动方式;
3、组织机构,负责人产生、罢免程序和职权范围;
4、社团成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
5、经费来源及财务管理制度;
6、章程的修改程序;
7、社团的终止程序;
8、其它须由章程规定的事项。
第七条:社团联在备齐第六条所列有效材料后,报校党委宣传部、团委批准被批准成立的社会应在一个月在召开会员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机构并以公告等方式宣布成立。第八条:学生社团会员大会是学生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第九条:会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举行和更换社团负责人;
2、审议批准负责人的工作报告;
3、对社团变更、注销等事项做出决定;
4、修改社团章程;
5、监督社团财务开支。
第十条: 社团会员大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并将大会形成的决议报校团委批准,社团联备案。
第十一条:会员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对社团变更,注销和修改章程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会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十二条:社团执行机构是会员大会领导下的社团日常事务机构,执行机构由社团负责人组成。
第十三条:学生社团负责人主要是指社团正副会长,学生社团的正副会长不得兼任财务负责人。
第十四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或继续担任社团负责人:
1、在校期间增经受到校纪校规处分的;
2、曾经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撤职的;
3、工作严重失职的。
第十五条:社团成员必须是本校正式学籍,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第十六条:在校学生有权按照任何一个社团的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该社团。社团成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按照章程担任社团职务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七条:社团成员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组织机构和财务制度,对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咨询。
第十八条:学生社团负责人如有违反校纪校规和社团章程的有关规定等情况,社团成员有权向学生会投诉。
第十九条:社团成员应持会员证定期注册(一年一次),按时交纳会费。第二十条:社团成员有积极参加社团各项活动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一条:对于不遵守社团联社团章程的会员,社团联有权予以除名。第二十二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向社团联申请注销登记:
1、完成学生社团章程规定宗旨的;
2、会员大会决议解散的;
3、分立、合并的;
4、社团被责令关闭或解散的;
5、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第二十三条:学生社团提出注销申请,应当提交社团负责人签名,经会员大会通过申请书,由社团联对其财务进行审核,审核期间,学生社团不得开展审核以外的工作。
第二十四条:学生社团应当自审核结束之日起15天内,向社团联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二十五条:学生社团注销后的财产由校团委统筹处理。
第二十六条:学生社团在复更和注销后一周内以公告形式公式。第二十七条:社团考评工作由社团联统筹安排,由社团联各部门具体负责实施。优秀社团的评选主要参照日常活动,内部建设、特色活动、民意测试等方面。
第二十八条:校团委和社团联每年对各社团进行考核评估,积极开展星级社团评比工作,期末评选“优秀社团干部”及“社团活动积极分子”。
第二十九条:社团主要干部(正副会长)及优秀成员,由社团联出具相关证明及本人工作材料至各系,作为综合测评加分依据。
第三十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社团联报校团委批准后,责令其停止活动,并限期进行整顿:
1、活动范围和内容与社团宗旨、章程不符;
2、不接受相关条例规定;
3、财务制度混乱;
4、应当进行定期注册而未注册;
5、社团执行机构有严重违纪行为;
6、连续两个月无日常活动;
7、尤其它应当进行整顿的情况。
第三十一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社团联报校团委批准后,有权将其解散:
1、社团活动有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现象;
2、社团成员利用社团名义从事非法活动,执行机构未予以有效制止;
3、背弃社团宗旨、情节恶劣;
4、应当进行定期注册而未注册;
5、社团连续一学期未进行活动;
第三十二条:社团的经费使用本着“节约、高效”的原则,减少不合理开支,杜绝铺张浪费,社团活动所需经费以会员会费为主,经费使用应严格按照程序予以审批、报销。社团中心账目应定期送校团委审核。社团的财产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也不得在成员中分配。社团接受馈赠、社会资助必须向社团联备案。学生社团在换届或者更换负责人前,由社团联对其财产进行审核。
第三十三条:任何社团未经批准不得在校内外开展活动,未经允许个人不得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各社团不得私刻公章。
第三十四条:学生社团出版内部刊物,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且必须经校团委批准。
第三十五条:各社团必须在每学期初提交详细的学期活动计划,大型活动安排需服从社团联统一调度。
第三十六条:社团开展活动须交于社团联组织部审核,每一次活动后,须向组织部递交一份活动概况,便于组织部的考核与审查。
第三十七条:学生社团一些有影响力的活动经校团委与社团联审查,给予一定的资助。
第三十八条:每学期末,社团联将根据各社团一学期的综合表现进行星级社团的评定。
常熟理工学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
2006年9月
附件一
组织结构条例
一、常熟理工学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团联)是在校党、团组织领导下,并在团委的具体指导、帮助下的学生组织。它的宗旨在于协调并监督学生社团活动。
二、社团联实行主席负责制,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二名,办公室主任一名。
三、分工与职责
主席:
a主持、负责整个社团联的日常工作;分管公益服务类社团; b负责对各社团活动的监督;
c为社团重点活动取得校内各部门领导的支持;并协助社团活动寻求企业、公司的赞助;
d负责监督各社团会长的换届选举工作;
副主席1:
a协助主席管理社团联的日常工作;并及时向主席汇报工作; b负责社团联校内外自身形象的宣传工作;分管理论创新类社团; c为社团联在校外树立良好的形象,加强全省、全国各高校的联系; d负责对社团联每学期的活动作整体规划,做出一些重大活动的计划书;
e对各社团每学期上交的计划进行审核,并对优质活动进行“立项”,重点实施;
副主席2:
a协助主席管理社团联的日常工作;并及时向主席汇报工作; b负责社团联的组织工作;分管文化娱乐兴趣类社团;
c负责申请社团的成立和取缔。社团可以向分管主席提出书面申请,成立社团。
d监督和协调各社团的活动计划,并对其活动的过程和结果进行考核,作为星级社团和优秀社团工作者的评定依据;
e负责各社团评优审核工作;
办公室主任:
a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负责考察社团联成员的工作表现,并统筹安排社团联内部工作;
b管理社团联的全部财物,具体负责资金的收入和支出; c负责打印社团联及各社团所拟的通知。d负责会员证的办理及注册; e负责社团联的档案管理;
四、各社团直接接受分管主席的监督。
五、社团联根据章程积极对下属社团工作进行考核,指导社团发展,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取缔社团。
六、社团联下属社团实行统一名称和统一管理。
附件二
人事管理条例
一、社团联全体成员应友爱合作、敬业负责,尽忠职守,互相尊重,共同致力于社团的发展工作;
二、各分管主席应尊重所属成员,致力于协调及指导以增进其技能;
三、成员除办理本社团事务外,不得盗用本社团名义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
四、聘用制度
1.社团联成员,根据条件进行招聘;
2.社团联聘用各级成员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适合于职务或学生工作者原则;
3.社团联各级成员必须具备以下子各方能聘用:
(1)主席团内职位:学习优异,具备丰富的社会活动经验,具备二个学期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2)各社团会长及相关负责人,有专长或特殊爱好,有争创星级社团的强烈欲望;
(3)试用新聘用人员应试合格后录用,试用期为一个月;(4)成员在试用期内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可随时停止录用(5)凡每学期出现一门不及格都留职考察,二门不及格者自动退出。
五、班管理制度
1.社团联成员值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3:30:00—5:00;
2.成员值班安排表由办公室编排,公布并通知值班人员按时值班,并应在值日表上写明值班人员姓名,值班情况等并挂于明显地方; 3.有关办公室管理卫生事项由当天值班人员负责。
六、奖惩
1.成员表现优秀,可给予“优秀社团工作者”或“社团活动积极分子”荣誉称号,并向各系推荐参加评选“优秀学生干部”;(1)达到《常熟高等专科学校优秀社团工作者、社团活动积极分子评比条例》的各项要求;(2)对社团事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的确有效者;(3)工作勤奋,效率高且有具体事实者,且品行优良,恪尽职守者;(4)领导有方,使工作发展有相当成效者。2.成员有以下情况重复出现,应给予免职:(1)工作能力、工作效率低,无明显进展;(2)无正当理由,延误社团联、社团工作;(3)无视负责人指挥安排,而使工作不能圆满完成;(4)伪造账册,虚报费用者;(5)破坏组织内部团结者;(6)有违反校纪、校规和违法行为以及做出有损于常熟高等专科学校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形象者。
本条例所称成员系指社团联聘用的全体学生(含各社团)
附件三
社团联会议制度条例
一、社团联会议分为:社团联全体会议、社团负责人会议。
1、社团联全体会议:不定期召开,由全体社团联成员参加,地点另行通知;
2、社团负责人会议:由主席、副主席、办公室主任、各社团负责人参加。
二、会议奖惩制度:、1、每次会议迟到十分钟以内者,视迟到处理;迟到十分钟以上者,视缺席处理;
2、迟到两次视缺席一次,警告处分;缺席两次,严重警告;缺席三次则取消当前职务;
3、若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会,可事先向办公室请假,每学期累计请 假次数不得超过三次,否则取消评选优秀学生个人资格。
附件四
财务管理明细账
一、各社团会费的收取由社团联根据该社团工作表现和具体情况进行制定,下达给各社团,各社团不得私自更改,若发现社团未经社团联批准进行收费的,将追究该社团负责人责任;
二、社团联向社团成员统一收取会费15元,1元由社团联支配,3元为会员证工本费,其余全部用于社团内部活动;
三、社团联财务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由社团联办公室在学期末向各社团公开台帐;
四、各社团活动开支情况应定期向会员通报,以增加会费使用透明度;
五、各社团台帐由社团联办公室统一管理审核,各社团做好监督工作。如出现问题,将追究其负责人责任;
六、报销的款项应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100元内办公室主任批准,出具正规发票;100—200元由主席或副主席批准,办公室审核后,在下次例会时予以报销。200元以上,由校团委批准,办公室审核后,予以报销,各类收据一概不予报销;
七、办公室有权对所有款项进行审核,若发现问题,可予以驳回不予报销;
八、需报销款项需经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报销,三人签字方可生效,予以报销,即款项使用人、主席、副主席及办公室负责人;
九、社团有权向办公室提出核对账目,经同意后,可进行查帐,如有问题,社团可向团委反映情况;
篇6: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
(二) 负责每年度学生社团活动的部署和安排工作,负责学生社团文化艺术节的各项安排工作;
(三) 负责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公用设施的管理工作;
(四) 负责学生社团的年度考评和奖惩工作;
(五) 负责学生社团的年度财务审查工作;
(六) 负责学生社团负责人的日常管理工作;
(七) 负责指导学生社团的换届选举工作;
(八) 其他应由院学生社团联合会行使的权利。
第七条 院学生社团联合下设主席团、秘书处、宣传纪检部、组织财务部、专业研讨类管理办公室、体育竞技类管理办公室、文艺娱乐类管理办公室、公益志愿类管理办公室、创业实践类管理办公室共计9个部门。
第八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实行理事会集体领导的管理制度,各社团负责人是派驻理事会的代表。
由小编霓裳羽衣整理的文章社团联合会章程最新(精选6篇)分享结束了,希望给你学习生活工作带来帮助。